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虹桥综合楼一楼租赁项目-产权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虹桥综合楼一楼租赁项目-产权公告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虹桥综合楼一楼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虹桥综合楼一楼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虹桥综合楼一楼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租赁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的标的: 本次交易项目位于高虹镇高虹大街虹桥综合楼一楼,房屋建筑约面积350平方米(以现状为准)。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年租金底价为15.#元起(不含税价),5年总租金为76.#元,租金按年交纳,自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租金,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第二年起的租金自前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争议,如有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现经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对外组织交易。 | |||
租赁年限 | 5年 | 租赁数量 | 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具体以现状为准) | |
起始价 | 76.#元(不含税) | 加价规则 | #万或#万的整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 14 日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 25 日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
报名地点 |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 (略) (略) (略) (http://**:9088/)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 (略) 上报名。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
竞价地点 | (略) (略) (略) (http://**:9088/)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分钟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
保证金缴纳 | 金 额:#万#仟元整 | |||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 ||||
账 号:#-003 | ||||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 ||||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 (略) ”统一收退, (略) 系统登录入口(http://**)。竞买人第一次登录 (略) 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 (略) 备案的银行 (略) 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 ||||
报名须知 |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3、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 (略) (略) (略) (http://**:9088/) (略) (略) --产权交易--临安(http://**)下载。 | |||
付款方式 | 租赁期限及租金:租期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租金每年15.#元,总起拍租金底价76.#元(不含税价)。 租金的缴纳方式:租金按年支付,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需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按成交价一次性缴清,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应在前一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时间以合同为准),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告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租金缴纳单位名称: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浙江临安农村 (略) 高虹支行(行号:#),账号:# 。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 |||
注意事项 | 1、本项目竞得方将房屋转租、转让、拼租、转借他人、调换使用或转让经营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因擅自转让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得方自负。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2、该租赁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汽、通讯等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内,遇政府征收或规划调整(包括招商引资、拆迁等)或产权方自身建设需要收回租赁物时,产权方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方即可,竞得方自接到通知日起30日内无条件腾空并搬离,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进行退还,产权方对竞得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损失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不限于搬迁费、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 4、竞得方在经营期间,应依法经营,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履行应尽义务,若发生责任及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责任。 5、租赁期满后,竞得方在承租期间自置的可直接移动的设备、物品(仅指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等)归竞得方所有,但不可移动和拆除的设备设施和装修等无偿归产权方所有,产权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给竞得方。到期重新租赁,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6、所租赁的房屋需竞得方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参与竞标,即视为竞标人了解所有招标事项的内容。 7、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方需在取得成交确认书7日内,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 万元整(#元整),账户: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浙江临安农村 (略) 高虹支行(行号:#),账号:# 。履约保证金中途不得抵交租金,租赁期满后,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竞得方承租以来的租金款、水电费、财产设施修复等履约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没有疑议的,履约保证金作不计息退还。 | |||
产权所有人 | 名 称 |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方式 | 翁斌 # | |||
交易服务单位 | 名 称 | 欧邦 (略) 临安分公司 | ||
联系方式 | 许依 0571-# | |||
(略) | 名 称 | (略) (略) 临安分中心 | ||
联系方式 | 赵冠华 0571-# | |||
监管部门 | 名 称 | (略)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联系方式 | 陈若澜 0571-# | |||
其他说明 |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元(含)以上的收费按#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 |||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虹桥综合楼一楼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虹桥综合楼一楼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虹桥综合楼一楼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租赁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的标的: 本次交易项目位于高虹镇高虹大街虹桥综合楼一楼,房屋建筑约面积350平方米(以现状为准)。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年租金底价为15.#元起(不含税价),5年总租金为76.#元,租金按年交纳,自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租金,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第二年起的租金自前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争议,如有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现经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对外组织交易。 | |||
租赁年限 | 5年 | 租赁数量 | 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具体以现状为准) | |
起始价 | 76.#元(不含税) | 加价规则 | #万或#万的整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 14 日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 25 日15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
报名地点 |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 (略) (略) (略) (http://**:9088/)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 (略) 上报名。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
竞价地点 | (略) (略) (略) (http://**:9088/)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分钟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
保证金缴纳 | 金 额:#万#仟元整 | |||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 ||||
账 号:#-003 | ||||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 ||||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 (略) ”统一收退, (略) 系统登录入口(http://**)。竞买人第一次登录 (略) 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 (略) 备案的银行 (略) 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 ||||
报名须知 |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3、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 (略) (略) (略) (http://**:9088/) (略) (略) --产权交易--临安(http://**)下载。 | |||
付款方式 | 租赁期限及租金:租期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租金每年15.#元,总起拍租金底价76.#元(不含税价)。 租金的缴纳方式:租金按年支付,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需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按成交价一次性缴清,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应在前一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时间以合同为准),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告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租金缴纳单位名称: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浙江临安农村 (略) 高虹支行(行号:#),账号:# 。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 |||
注意事项 | 1、本项目竞得方将房屋转租、转让、拼租、转借他人、调换使用或转让经营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因擅自转让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得方自负。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 2、该租赁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汽、通讯等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内,遇政府征收或规划调整(包括招商引资、拆迁等)或产权方自身建设需要收回租赁物时,产权方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方即可,竞得方自接到通知日起30日内无条件腾空并搬离,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进行退还,产权方对竞得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损失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不限于搬迁费、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 4、竞得方在经营期间,应依法经营,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履行应尽义务,若发生责任及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责任。 5、租赁期满后,竞得方在承租期间自置的可直接移动的设备、物品(仅指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等)归竞得方所有,但不可移动和拆除的设备设施和装修等无偿归产权方所有,产权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给竞得方。到期重新租赁,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6、所租赁的房屋需竞得方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参与竞标,即视为竞标人了解所有招标事项的内容。 7、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方需在取得成交确认书7日内,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 # 万元整(#元整),账户: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浙江临安农村 (略) 高虹支行(行号:#),账号:# 。履约保证金中途不得抵交租金,租赁期满后,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竞得方承租以来的租金款、水电费、财产设施修复等履约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没有疑议的,履约保证金作不计息退还。 | |||
产权所有人 | 名 称 | (略) (略) 高虹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方式 | 翁斌 # | |||
交易服务单位 | 名 称 | 欧邦 (略) 临安分公司 | ||
联系方式 | 许依 0571-# | |||
(略) | 名 称 | (略) (略) 临安分中心 | ||
联系方式 | 赵冠华 0571-# | |||
监管部门 | 名 称 | (略)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联系方式 | 陈若澜 0571-# | |||
其他说明 |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元(含)以上-#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元(含)以上的收费按#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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