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投丨国有资产租赁权•11月18日·中拍平台网拍!
安工投丨国有资产租赁权•11月18日·中拍平台网拍!
(略) 一宗国有资产项目租赁权
网络拍卖公告
编号:云瑞拍(告)第2024-1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安国资发〔2021〕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 (略)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 (略) ( (略) )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9时55分止(延时除外), (略) 对“ (略) 一宗国有资产项目租赁权(以下简称标的或项目)”面向社会 (略) 络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列表:
标的图片(仅供参考,以现状为准)
02
拍 (略) 址
㈠ 网络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9时55分止(延时除外,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㈡ (略) 网址:
http://**。
03
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17时止(工作时间);
㈡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勘验拍卖标的, (略) 取得联系,预约查看标的时间。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与委托方仔细核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现场展示联系人/电话:
柴先生/*。
04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竞价结束前。
05
报名方式及条件
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㈡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㈢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签字按手印)。
㈣ 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物业管理手续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㈤ (略) 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经本公司确认后取得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拍卖竞价。
㈥ 意向人将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下列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 (略) 联系进行竞买人资格确认及开通竞价权限。
竞买保证金及佣金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
账户号码:
2502 1231 0900 0015 391
注:在转账时,备注竞买标的名称。
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拍卖竞价结束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不得 (略) 络拍卖,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结束 (略) 退还;报名手续费800元,收费后不退。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06
注意事项
㈠ 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在竞价前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不到现场踏勘参加竞价的,视为已经踏勘并对自己参与拍卖的行为负责;认真 (略) 络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准备竞价的标的进行了解,所有标的均是以现状进行拍卖; (略) 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数量、状况、环境、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并且是对所有文件及资料的认可,委托方、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冲抵佣金,冲抵佣金后剩 (略) 无息退回;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略) 收取为准), (略) 指引缴费,如果因买受人的原因不及时缴纳软件使用费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㈣ 拍卖成交,买受人缴清佣金后,与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㈤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 (略) 理。
㈥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正式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到 (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 (略) 理。
㈦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待买受人在5日内全额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接委托 (略) 无息退回;未竞价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 (略) 无息退回。
07
租赁合同事项
㈠ 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买受人将首年租金及合同总价款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缴清。
㈡ 买受人缴清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自行到委托方财务室开具发票或收款凭证;待合同终止后,经委托方确认没有违反合同行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上述款项缴清后,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将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08
租赁事项
㈠ 租赁用途
本次租赁建筑物用途为办公,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买受人需自行办理项目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
㈡ 租赁期限
按照《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此次招租租赁期限为2年。
㈢ 租赁物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房屋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房屋后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租赁期限内因买受人违约或合同被提前解除,买受人不得拆除和损坏,且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投资的可移动资产由买受人自行 (略) 理。
㈣ 拆迁事项
租赁土地及地上 (略) 规划调整、政府征用等情况,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地上附着物、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买受人。
㈤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相关约定
买受人在合同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买受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按合同约定收回租赁物,并扣除买受人应付的费用(如有)后向买受人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买受人所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㈥ 租赁退出事项
租赁期限届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租赁物拆迁、委托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房屋,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5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委托方可联合相关部门 (略) 域进行断水断电, (略) 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委托方违约金。
买受人提前中止协议或退出的,应将实际产生的房租支付给委托方,并承担由于委托方交付房屋时所产生的成本,若搬离后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租金0.2%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 (略) 的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 (略) 上发布。
09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柴先生/*。
(略)
2024年11月4日
(略) 一宗国有资产项目租赁权
网络拍卖公告
编号:云瑞拍(告)第2024-1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安国资发〔2021〕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 (略)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 (略) ( (略) )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9时55分止(延时除外), (略) 对“ (略) 一宗国有资产项目租赁权(以下简称标的或项目)”面向社会 (略) 络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列表:
标的图片(仅供参考,以现状为准)
02
拍 (略) 址
㈠ 网络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9时55分止(延时除外,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㈡ (略) 网址:
http://**。
03
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17时止(工作时间);
㈡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勘验拍卖标的, (略) 取得联系,预约查看标的时间。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与委托方仔细核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现场展示联系人/电话:
柴先生/*。
04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竞价结束前。
05
报名方式及条件
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㈡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㈢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签字按手印)。
㈣ 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物业管理手续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㈤ (略) 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经本公司确认后取得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拍卖竞价。
㈥ 意向人将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下列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 (略) 联系进行竞买人资格确认及开通竞价权限。
竞买保证金及佣金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略) 支行
账户号码:
2502 1231 0900 0015 391
注:在转账时,备注竞买标的名称。
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拍卖竞价结束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不得 (略) 络拍卖,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结束 (略) 退还;报名手续费800元,收费后不退。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06
注意事项
㈠ 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在竞价前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不到现场踏勘参加竞价的,视为已经踏勘并对自己参与拍卖的行为负责;认真 (略) 络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准备竞价的标的进行了解,所有标的均是以现状进行拍卖; (略) 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数量、状况、环境、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并且是对所有文件及资料的认可,委托方、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冲抵佣金,冲抵佣金后剩 (略) 无息退回;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略) 收取为准), (略) 指引缴费,如果因买受人的原因不及时缴纳软件使用费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㈣ 拍卖成交,买受人缴清佣金后,与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㈤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 (略) 理。
㈥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正式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到 (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 (略) 理。
㈦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待买受人在5日内全额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接委托 (略) 无息退回;未竞价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 (略) 无息退回。
07
租赁合同事项
㈠ 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买受人将首年租金及合同总价款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缴清。
㈡ 买受人缴清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自行到委托方财务室开具发票或收款凭证;待合同终止后,经委托方确认没有违反合同行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上述款项缴清后,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将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08
租赁事项
㈠ 租赁用途
本次租赁建筑物用途为办公,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买受人需自行办理项目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
㈡ 租赁期限
按照《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此次招租租赁期限为2年。
㈢ 租赁物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房屋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房屋后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租赁期限内因买受人违约或合同被提前解除,买受人不得拆除和损坏,且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投资的可移动资产由买受人自行 (略) 理。
㈣ 拆迁事项
租赁土地及地上 (略) 规划调整、政府征用等情况,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地上附着物、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买受人。
㈤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相关约定
买受人在合同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买受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按合同约定收回租赁物,并扣除买受人应付的费用(如有)后向买受人退还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买受人所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㈥ 租赁退出事项
租赁期限届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租赁物拆迁、委托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房屋,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5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委托方可联合相关部门 (略) 域进行断水断电, (略) 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委托方违约金。
买受人提前中止协议或退出的,应将实际产生的房租支付给委托方,并承担由于委托方交付房屋时所产生的成本,若搬离后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租金0.2%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 (略) 的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 (略) 上发布。
09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柴先生/*。
(略)
2024年11月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