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增城区太寺坑林场公共资源
出租广州市增城区太寺坑林场公共资源
(略) (略)
GZ2024FG(略)
元/租期总租金
(略).0 ㎡
2024-12-11
20 年
其他
盘活公共资源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租期总租金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含税、不含交易服务费、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 ||
支付方式 | 详见合同版本。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略).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20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出租标的总面积为7129.8亩(林地6948.7亩,非林地181.1亩),其中:一期出租面积3726.7亩(林地3545.6亩,非林地181.1亩,可立即移交),其中非林地包含停车场、鱼塘、金鸥湖、 (略) 、停机坪、鱼塘周边地块、构建筑物、工程投资等。二期出租面积3403.1亩(均为林地,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 | ||
免租期限 | 无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 ||
权证编号 | 增林证字(2004)第(略)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489.3公顷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略) 太寺坑林场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4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3%,交易服务费不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须由成交方另行支付。 3.如成交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出租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该成交方视为违约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诚意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经报名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租金的一部分。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在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前)必须在广 (略) 官网(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含有“园区管理服务”(以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所载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足额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标的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出租用途为盘活公共资源,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和相关费用不予退回。 4、承租方须签订《太寺坑林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 5、一期出租面积3726.7亩(林地3545.6亩,非林地181.1亩,可立即移交),其中非林地包含停车场、鱼塘、金鸥湖、 (略) 、停机坪、鱼塘周边地块、构建筑物、工程投资等。二期出租面积3403.1亩(均为林地,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移交时间详见《资产评估申报表》)),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及租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现状将一期出租林地资源交付承租方使用,二期出租林地资源自项目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 6、出租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承租方有权进入出租标的实施开发建设,经营使用。出租标的中森林公园管理维护过渡期:自交付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一期出租的林地资源的森林公园管理维护责任由出租方负责,自2027年1月1日起由承租方负责。二期出租的森林公园管理维护过渡期为【0】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7、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权 (略) 太寺坑林场, (略) 太寺坑林场现已 (略) (略) 太寺坑林场,承租 (略) (略) 太寺坑林场签署租赁合同。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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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出租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所载经营范围; (3)广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太寺坑林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版本签署。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太寺坑林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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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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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先生、李先生、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略)、(略)、(略) |
(略) (略)
GZ2024FG(略)
元/租期总租金
(略).0 ㎡
2024-12-11
20 年
其他
盘活公共资源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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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租期总租金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含税、不含交易服务费、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 ||
支付方式 | 详见合同版本。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略).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20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出租标的总面积为7129.8亩(林地6948.7亩,非林地181.1亩),其中:一期出租面积3726.7亩(林地3545.6亩,非林地181.1亩,可立即移交),其中非林地包含停车场、鱼塘、金鸥湖、 (略) 、停机坪、鱼塘周边地块、构建筑物、工程投资等。二期出租面积3403.1亩(均为林地,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 | ||
免租期限 | 无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 ||
权证编号 | 增林证字(2004)第(略)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489.3公顷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略) 太寺坑林场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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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4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3%,交易服务费不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须由成交方另行支付。 3.如成交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出租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该成交方视为违约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诚意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经报名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租金的一部分。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在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前)必须在广 (略) 官网(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含有“园区管理服务”(以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所载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足额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标的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出租用途为盘活公共资源,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和相关费用不予退回。 4、承租方须签订《太寺坑林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 5、一期出租面积3726.7亩(林地3545.6亩,非林地181.1亩,可立即移交),其中非林地包含停车场、鱼塘、金鸥湖、 (略) 、停机坪、鱼塘周边地块、构建筑物、工程投资等。二期出租面积3403.1亩(均为林地,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移交时间详见《资产评估申报表》)),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及租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现状将一期出租林地资源交付承租方使用,二期出租林地资源自项目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 6、出租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承租方有权进入出租标的实施开发建设,经营使用。出租标的中森林公园管理维护过渡期:自交付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一期出租的林地资源的森林公园管理维护责任由出租方负责,自2027年1月1日起由承租方负责。二期出租的森林公园管理维护过渡期为【0】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7、出租标的权证列示的权 (略) 太寺坑林场, (略) 太寺坑林场现已 (略) (略) 太寺坑林场,承租 (略) (略) 太寺坑林场签署租赁合同。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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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出租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如为复印件的,还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所载经营范围; (3)广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太寺坑林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版本签署。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太寺坑林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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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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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先生、李先生、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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