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站前路1号富华小区4栋1-202室的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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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站前路1号富华小区4栋1-202室的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关 (略) (略) 长虹 (略) 1号 (略) 4栋1-202室的不动产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长虹 (略) 1号 (略) 4栋1-202室的不动产,房产证号: 浔(略),土地证号:九城(庐)分户国用(2011)L458号,建筑总面积:121.14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附件〕。备注:该标的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其后凭完税证明材 (略) 申请返还。

特别提醒:为帮助买受人进一步节省过户成本 ,确定税费缴纳规则:买方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卖 (略) 在拍卖款中扣缴;过户所涉各种费用(欠缴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因征询税费反馈需时,一般情况下过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过户材料,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一个月内送达买受人,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交付材料的,我院会及时联系买受人予以说明。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第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4年12月02日10时至2024年12月03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 (略) (略) 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 (略) 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预约看样,看样时间截止至第一次拍卖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或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江苏 (略) (联系电话:400-6229-586转6)了解详细信息。本 (略) 拍协作方江苏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和看样服务。统一看样报名截止日期为开拍前3个工作日,请自行联系江苏 (略) 。

五、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 (略) 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 (略) (略) 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1.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 (略) 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 (略) , (略) 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

5.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 (略) 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 (略) 理。

6.限购政策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如不符合 (略) 将按照悔 (略) 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个工 (略) 提出书面异议。

九、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苏州长三角一体 (略) 分行,账号:(略)3063)

2、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 (略) 。共同共有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时,明确是否有共同共有人并提供相关材料,按份共有人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办理登记和委托手续,请竞买人注意。

十三、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其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6229-586转6

举报监督电话:0512-(略)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转6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本次拍品申请“拍卖贷”,请有意者与下列银行联系,能 (略) 无关,请自行咨询银行:

中国银行:详见《中国银行法拍贷业务指引》

中国银行:朱秋雄(略),吴冬丽(略)

苏州银行:杨经理(略),王经理(略)

上海银行:叶经理(略)

华夏银行:徐经理(略)

中国农业银行:倪舒 (略) 方鑫凤 (略)

住房置业担保:周琰0512-(略)(期间担保咨询)

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尽早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约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责任。

注:具体贷款办理方案需根据标的物及竞买人实际资质情况确定

, (略) , (略) , (略) , (略) ,苏州,九江

(略) (略) (略) 关 (略) (略) 长虹 (略) 1号 (略) 4栋1-202室的不动产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长虹 (略) 1号 (略) 4栋1-202室的不动产,房产证号: 浔(略),土地证号:九城(庐)分户国用(2011)L458号,建筑总面积:121.14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附件〕。备注:该标的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其后凭完税证明材 (略) 申请返还。

特别提醒:为帮助买受人进一步节省过户成本 ,确定税费缴纳规则:买方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卖 (略) 在拍卖款中扣缴;过户所涉各种费用(欠缴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因征询税费反馈需时,一般情况下过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过户材料,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一个月内送达买受人,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交付材料的,我院会及时联系买受人予以说明。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第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4年12月02日10时至2024年12月03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 (略) (略) 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 (略) 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预约看样,看样时间截止至第一次拍卖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或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江苏 (略) (联系电话:400-6229-586转6)了解详细信息。本 (略) 拍协作方江苏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和看样服务。统一看样报名截止日期为开拍前3个工作日,请自行联系江苏 (略) 。

五、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 (略) 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 (略) (略) 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

1.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略)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 (略) 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 (略) , (略) 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

5.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 (略) 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 (略) 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 (略) 理。

6.限购政策请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如不符合 (略) 将按照悔 (略) 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个工 (略) 提出书面异议。

九、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苏州长三角一体 (略) 分行,账号:(略)3063)

2、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 (略) 。共同共有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时,明确是否有共同共有人并提供相关材料,按份共有人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办理登记和委托手续,请竞买人注意。

十三、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其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6229-586转6

举报监督电话:0512-(略)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转6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本次拍品申请“拍卖贷”,请有意者与下列银行联系,能 (略) 无关,请自行咨询银行:

中国银行:详见《中国银行法拍贷业务指引》

中国银行:朱秋雄(略),吴冬丽(略)

苏州银行:杨经理(略),王经理(略)

上海银行:叶经理(略)

华夏银行:徐经理(略)

中国农业银行:倪舒 (略) 方鑫凤 (略)

住房置业担保:周琰0512-(略)(期间担保咨询)

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尽早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约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责任。

注:具体贷款办理方案需根据标的物及竞买人实际资质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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