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吉B56N67大众牌机动车转让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吉B56N67大众牌机动车转让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XMGR2024JL(略)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吉B56N67大众牌机动车转让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中央储备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1.(略)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11-14 00:00:0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吉B56N67大众牌机动车转让 (略) 址:http://**#/?id=4140a1164ab1a11a161b(略)e12b342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4第736号
挂牌价格:1.(略)元
保证金(万元):0.(略)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4 09:00:00至2024-11-21 09:3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11-21 09:30:00
最小加价幅度:0.(略)元
报价周期:90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吉B56N67大众牌机动车转让
标的展示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19 日09:30-11:00
标的展示地点: (略) 桦郊乡天河村头道沟桦甸分库
重大事项披露:一、保证金要求: 车辆成交后受让方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成交手续同时,除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外,需同时另交过户保证金0.(略)元。过户完成后,受让方将《机动车登记证》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上传至产权中心微信公众号后,产权中心将于5个工 (略) 退还过户保证金。 二、注意事项: (1)在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及过户保证金后,由转让方将转让车辆以及相关资料交付给受让方。 (2)车籍单位为企业的,由其为受让方出具发票,配合受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过户所需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如竞买人不配合车籍单位办理车辆过户,委托方有权单方撤销《转让合同》收回转让车辆并追究受让方责任。 (3)受让方应在竞买前充分自行了解车辆状况及相关税费、违章罚款,该车辆所欠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竞买成功即视为认可车辆现状并承担相 (略) 理结果及责任。 (4)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1)车辆由于长期存放可能存在车胎漏汽、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损坏、缺失等问题,本次转让车辆按现状转让。 (2)转让车辆补办年检及交强险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车辆有关违章、欠费、扣分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费用自理; (3)如转让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其他相关车辆识别代码因腐蚀或其他原因导致字迹模糊无法拓印,经车籍单位配合可办理正规重新打刻手续的,不予退车及补偿。 (4)如转让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并经车籍单位核实确认或因车辆购置时手续问题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保持车辆原状下,转让方同意无条件办理退车手续,但仅限退回车辆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不承担其他费用; (5)对于转让车辆本地(异地)落籍或本地(异地)迁出等相关要求,竞买人提前自行了解查询落籍(迁出)地要求,如因落籍(迁出)问题无法办理的,不予退车及赔偿。 (6)委托方负责保证车籍单位配合办理过户; (7)转让车辆不带车牌。 四、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及标的展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车辆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车辆权属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本次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受让方自 (略) 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中央储备 (略)
转让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4-11-14 09:00:00至2024-11-20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车辆成交后受让方需另交过户保证金0.(略)元,过户完成后,受让方将《机动车登记证》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上传至产权中心微信公众号(详见下方二维码)后,产权中心将于5个工 (略) 退还过户保证金。 3、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过户保证金后,由转让方将标的以及相关资料交付给受让方。 4、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应对标的车辆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车辆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车辆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如因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等原因或者手续问题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保持车辆原状下,转让方同意无条件办理退车手续,但仅限退回车辆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不承担其他费用;如转让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其他相关车辆识别代码因腐蚀或其他原因导致字迹模糊无法拓印,经车籍单位配合可办理正规重新打刻手续的,不予退车及补偿。 7、受让 (略) 身 (略) 落籍的或需迁出的等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辆落籍规定及车辆限购、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 8、受让方如将竞得车辆过户到其他人名下,此后发生的纠纷、赔偿等一切事宜及相关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产权中心无关。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10、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4%收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买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0.(略)元 2、交纳要求: (略) 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3、交纳截止时间:2024-11-20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略)(略),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行号:(略)。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http://**
地址: (略) (略) 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0431-(略)
联系人:王女士
报名登记电话:0431-(略)
联系人:冀女士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XMGR2024JL(略)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吉B56N67大众牌机动车转让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中央储备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1.(略)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11-14 00:00:0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吉B56N67大众牌机动车转让 (略) 址:http://**#/?id=4140a1164ab1a11a161b(略)e12b342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4第736号
挂牌价格:1.(略)元
保证金(万元):0.(略)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4 09:00:00至2024-11-21 09:3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4-11-21 09:30:00
最小加价幅度:0.(略)元
报价周期:90秒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有限公司吉B56N67大众牌机动车转让
标的展示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19 日09:30-11:00
标的展示地点: (略) 桦郊乡天河村头道沟桦甸分库
重大事项披露:一、保证金要求: 车辆成交后受让方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成交手续同时,除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外,需同时另交过户保证金0.(略)元。过户完成后,受让方将《机动车登记证》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上传至产权中心微信公众号后,产权中心将于5个工 (略) 退还过户保证金。 二、注意事项: (1)在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及过户保证金后,由转让方将转让车辆以及相关资料交付给受让方。 (2)车籍单位为企业的,由其为受让方出具发票,配合受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过户所需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如竞买人不配合车籍单位办理车辆过户,委托方有权单方撤销《转让合同》收回转让车辆并追究受让方责任。 (3)受让方应在竞买前充分自行了解车辆状况及相关税费、违章罚款,该车辆所欠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竞买成功即视为认可车辆现状并承担相 (略) 理结果及责任。 (4)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1)车辆由于长期存放可能存在车胎漏汽、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损坏、缺失等问题,本次转让车辆按现状转让。 (2)转让车辆补办年检及交强险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车辆有关违章、欠费、扣分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费用自理; (3)如转让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其他相关车辆识别代码因腐蚀或其他原因导致字迹模糊无法拓印,经车籍单位配合可办理正规重新打刻手续的,不予退车及补偿。 (4)如转让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并经车籍单位核实确认或因车辆购置时手续问题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保持车辆原状下,转让方同意无条件办理退车手续,但仅限退回车辆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不承担其他费用; (5)对于转让车辆本地(异地)落籍或本地(异地)迁出等相关要求,竞买人提前自行了解查询落籍(迁出)地要求,如因落籍(迁出)问题无法办理的,不予退车及赔偿。 (6)委托方负责保证车籍单位配合办理过户; (7)转让车辆不带车牌。 四、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及标的展示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车辆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车辆权属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本次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受让方自 (略) 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中央储备 (略)
转让方式:整体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4-11-14 09:00:00至2024-11-20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车辆成交后受让方需另交过户保证金0.(略)元,过户完成后,受让方将《机动车登记证》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上传至产权中心微信公众号(详见下方二维码)后,产权中心将于5个工 (略) 退还过户保证金。 3、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过户保证金后,由转让方将标的以及相关资料交付给受让方。 4、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应对标的车辆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车辆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车辆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如因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等原因或者手续问题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保持车辆原状下,转让方同意无条件办理退车手续,但仅限退回车辆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不承担其他费用;如转让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其他相关车辆识别代码因腐蚀或其他原因导致字迹模糊无法拓印,经车籍单位配合可办理正规重新打刻手续的,不予退车及补偿。 7、受让 (略) 身 (略) 落籍的或需迁出的等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辆落籍规定及车辆限购、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 8、受让方如将竞得车辆过户到其他人名下,此后发生的纠纷、赔偿等一切事宜及相关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产权中心无关。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10、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4%收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买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0.(略)元 2、交纳要求: (略) 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3、交纳截止时间:2024-11-20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略)(略),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行号:(略)。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http://**
地址: (略) (略) 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0431-(略)
联系人:王女士
报名登记电话:0431-(略)
联系人:冀女士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