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2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油页岩等54个矿种矿业 (略) 场基准价>的通知》(甘自然资源办发〔2018〕70号)、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张国土资发〔2015〕307号)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张国土资发〔2016〕11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肃南县 (略) 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估费用

类型

矿种

肃南县大河乡含水沟蛇纹岩矿

(略)

1.(略)元

延续

蛇纹岩

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及提交资料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自然资源部授权的矿业权评估资格;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 (略) 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蛇纹岩)。

(二)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出具满足报名条件要求、对所编制的价款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资料方为有效报名,此次报名资料通过邮寄方式至肃南县 (略) ,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时间安排

1.11月14日—11月21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2.11月22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3.11月23日—11月27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肃南县 (略) 在网上签订《委托评估合同》,肃南县 (略) 通过邮寄方式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肃南县 (略) 。肃南县 (略) 2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由备选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肃南县 (略)

联系地址: 肃南县红湾 (略) 12号

邮编:(略)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936-(略)

肃南县 (略) :http://**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docx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略)

2024年11月14日

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92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油页岩等54个矿种矿业 (略) 场基准价>的通知》(甘自然资源办发〔2018〕70号)、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张国土资发〔2015〕307号)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张国土资发〔2016〕11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肃南县 (略) 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估费用

类型

矿种

肃南县大河乡含水沟蛇纹岩矿

(略)

1.(略)元

延续

蛇纹岩

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及提交资料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自然资源部授权的矿业权评估资格;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 (略) 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蛇纹岩)。

(二)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出具满足报名条件要求、对所编制的价款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资料方为有效报名,此次报名资料通过邮寄方式至肃南县 (略) ,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时间安排

1.11月14日—11月21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2.11月22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3.11月23日—11月27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肃南县 (略) 在网上签订《委托评估合同》,肃南县 (略) 通过邮寄方式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肃南县 (略) 。肃南县 (略) 2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由备选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肃南县 (略)

联系地址: 肃南县红湾 (略) 12号

邮编:(略)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936-(略)

肃南县 (略) :http://**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docx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略)

2024年11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