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比选公告
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比选公告
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比选公告 |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比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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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B*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1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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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略) (略)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必选公告 四川锦创全过程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合作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项目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概况 公司名称: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AFBDW3K 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谭人文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7日 营业日期:2021年06月17日至长期 住所:四 (略) 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6-1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 (略) (略) (二)项目名称: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 项目编号:SCJC-FZ(P)-* 本项目两个包: 第一包:攀 (略) 城市产业综合体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 第二包:内外部资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 (三)整体合作期限: 1、第一包:攀 (略) 城市产业综合体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作期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可优先续签5年合同。 2、第二包:内外部资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合同为约定双方整体合作条件的框架合同,整体合作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 (略) 提出更优合作条件,且合作方达到采购人合作要求,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在整体合作期间内,如有具体落地的项目,双方根据中选合作条件另行签订独立的项目合作合同,具体项目合作期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可优先续签5年合同。 三、公告 (略) 公示 (一)公告期限:比选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二)挂网公示 本项目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中国 (略) 网”(http://**);比选结果在“ (略) 国有投资(集团) (略) ”网站(http://**)、“中国 (略) 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西南联合产 (略) 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合作内容 按照业务规划: 第一包:攀 (略) 城市产业综合体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采购人计划利用“攀 (略) 城市产业综合体”的屋顶、停车场等闲置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第二包:内外部资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采购人计划通过多元化方式整合学校、政府公共机构、工商企业 (略) 内外部单位的屋顶、场地资源,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专业合作方,合作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详见 第二章 项目合作实质性要求) 五、合作限价(第一包、第二包均适用) (1)并网管理服务费比例最低限价:9%。 (2)自发自用管理服务费比例最低限价:24%。 (3)合作保底管理服务费单价最低限价:9元/平方米/年。 注:报价不能低于合作限价,低于合作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包、第二包均适用)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合作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应在比选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前3个工作日内。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近3年内任1年(2021或2022或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②也可提供比选申请人内部的2021或2022或2023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 (略) 章程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中选合作方采用分包和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双方合作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第一包、第二包均适用)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报名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项 (略) 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邮箱:*@*q.com,发送时请将邮件主题注明为:项目名称、 (略) 报名资料, (略) 鲜章后以PDF提交,待代理机构核对资料无误后,以邮件回复告知缴费方式,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网络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方式:各比选申请人持报名资料前往代理机构(地点: (略) 东区奥 (略) 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20、22、24、26号;联系电话:0812-*)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8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5日08:30—17:00至2024年11月21日0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情形)。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网上报名的比选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将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 九、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 (略) 东区奥 (略) 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开标厅。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二、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十三、合作方比选方式(第一包、第二包均适用) 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家中选候选合作方,并编写评比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第一包按照建设方案及售后服务优劣顺序推荐;第二包按照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优劣顺序推荐。 十四、服务费收取 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定额收取,第一包收取金额4000元,大写*仟元整;第二包收取金额4000元,大写*仟元整。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合作方承担,中选合作方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账户:四川锦创全过程 (略) (略) 开 户 行: (略) 攀枝花炳草岗支行 账 号:*22 十五、联系人: (一)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四 (略) 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锦创全过程 (略) 地 址: (略) 东区奥 (略) 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812-*、* (三)监督部门: (略) 国有投资(集团)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812-*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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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尹桐宁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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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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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 (略) 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比选公告 |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比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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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B*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1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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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略) (略)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必选公告 四川锦创全过程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采购人)委托,拟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合作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项目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概况 公司名称: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AFBDW3K 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谭人文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7日 营业日期:2021年06月17日至长期 住所:四 (略) 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6-1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 (略) (略) (二)项目名称: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合作方征集项目 项目编号:SCJC-FZ(P)-* 本项目两个包: 第一包:攀 (略) 城市产业综合体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 第二包:内外部资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 (三)整体合作期限: 1、第一包:攀 (略) 城市产业综合体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作期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可优先续签5年合同。 2、第二包:内外部资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合同为约定双方整体合作条件的框架合同,整体合作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 (略) 提出更优合作条件,且合作方达到采购人合作要求,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在整体合作期间内,如有具体落地的项目,双方根据中选合作条件另行签订独立的项目合作合同,具体项目合作期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合作方可优先续签5年合同。 三、公告 (略) 公示 (一)公告期限:比选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二)挂网公示 本项目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中国 (略) 网”(http://**);比选结果在“ (略) 国有投资(集团) (略) ”网站(http://**)、“中国 (略) 网”(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西南联合产 (略) 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合作内容 按照业务规划: 第一包:攀 (略) 城市产业综合体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采购人计划利用“攀 (略) 城市产业综合体”的屋顶、停车场等闲置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第二包:内外部资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采购人计划通过多元化方式整合学校、政府公共机构、工商企业 (略) 内外部单位的屋顶、场地资源,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专业合作方,合作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详见 第二章 项目合作实质性要求) 五、合作限价(第一包、第二包均适用) (1)并网管理服务费比例最低限价:9%。 (2)自发自用管理服务费比例最低限价:24%。 (3)合作保底管理服务费单价最低限价:9元/平方米/年。 注:报价不能低于合作限价,低于合作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包、第二包均适用)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合作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应在比选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前3个工作日内。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近3年内任1年(2021或2022或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②也可提供比选申请人内部的2021或2022或2023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 (略) 章程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中选合作方采用分包和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双方合作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第一包、第二包均适用)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报名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项 (略) 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邮箱:*@*q.com,发送时请将邮件主题注明为:项目名称、 (略) 报名资料, (略) 鲜章后以PDF提交,待代理机构核对资料无误后,以邮件回复告知缴费方式,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比选文件,网络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方式:各比选申请人持报名资料前往代理机构(地点: (略) 东区奥 (略) 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20、22、24、26号;联系电话:0812-*)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8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5日08:30—17:00至2024年11月21日08: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情形)。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网上报名的比选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将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 九、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 (略) 东区奥 (略) 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开标厅。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二、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9:30(北京时间)。 十三、合作方比选方式(第一包、第二包均适用) 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家中选候选合作方,并编写评比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第一包按照建设方案及售后服务优劣顺序推荐;第二包按照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优劣顺序推荐。 十四、服务费收取 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定额收取,第一包收取金额4000元,大写*仟元整;第二包收取金额4000元,大写*仟元整。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合作方承担,中选合作方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账户:四川锦创全过程 (略) (略) 开 户 行: (略) 攀枝花炳草岗支行 账 号:*22 十五、联系人: (一)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四 (略) 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锦创全过程 (略) 地 址: (略) 东区奥 (略) 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 联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812-*、* (三)监督部门: (略) 国有投资(集团)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8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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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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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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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 (略) 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 (略) 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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