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农交德经挂2024MZ-095号绵竹市麓棠镇新乐村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二
成农交德经挂2024MZ-095号绵竹市麓棠镇新乐村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二
具体流转期限以挂牌公告为准
(略) 麓棠镇新乐村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二)挂牌公告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民增收致富,经召开新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拟将新乐村4—7组共753.18亩土地经营权委托德阳农交所公开对外出租,用于发展粮食种植,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承租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麓棠镇新乐村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二)。
二、项目编号:成农交德经挂(2024)MZ-095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 (略) 麓棠镇新乐村4—7组,共753.18亩,整体出租,不分租。
四、挂牌时间:以系统挂牌时间为准。
五、挂牌价格:*元(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六、租金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缴纳。
七、出租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止。
八、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标的物使用要求
1、该项目土地使用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性质使用, (略) 麓棠镇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规划,不得占用宗地范围外的土地。承租方不得将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日录(2011年版本)》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若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宗土地,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搬迁。
2、承租方不能改变土地性质违规使用该宗土地,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建设临时生产设施, (略) 麓棠镇新乐村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按程序进行申请、审批;从事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政策;不得开展违法经营活动。
3、承租方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和基础设施或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能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4、承租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所需的证照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合同期间如该宗土地被上级政府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它补偿由*方所有。
6、标的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
7、其它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凭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记录等资料于系统挂牌期限内到德阳农交所绵竹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登记,节假日除外。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报名地址: (略) 政务服务 (略) 四楼。
十一、交易方式
该项目通过成 (略) 站(http://**:2002/)发布项目公告,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以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电子竞价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十二、交易须知
1、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挂牌公告。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可通过实地勘查、电话咨询等方式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挂牌公告。
3、中选承租方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与流出方签定《合同》并交纳租金。流出方于《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物。
4、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向德阳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5、本公告项目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提供。
十三、特别说明
1、水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金额按当年上级水利费用收取文件执行。
2、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按照10元/亩·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缴纳。
十四、联系人
杨女士 *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具体流转期限以挂牌公告为准
(略) 麓棠镇新乐村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二)挂牌公告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民增收致富,经召开新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拟将新乐村4—7组共753.18亩土地经营权委托德阳农交所公开对外出租,用于发展粮食种植,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承租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麓棠镇新乐村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二)。
二、项目编号:成农交德经挂(2024)MZ-095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 (略) 麓棠镇新乐村4—7组,共753.18亩,整体出租,不分租。
四、挂牌时间:以系统挂牌时间为准。
五、挂牌价格:*元(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整)。
六、租金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缴纳。
七、出租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止。
八、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标的物使用要求
1、该项目土地使用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性质使用, (略) 麓棠镇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规划,不得占用宗地范围外的土地。承租方不得将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日录(2011年版本)》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若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宗土地,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搬迁。
2、承租方不能改变土地性质违规使用该宗土地,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建设临时生产设施, (略) 麓棠镇新乐村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按程序进行申请、审批;从事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政策;不得开展违法经营活动。
3、承租方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和基础设施或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能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4、承租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所需的证照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合同期间如该宗土地被上级政府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它补偿由*方所有。
6、标的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
7、其它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凭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征信记录等资料于系统挂牌期限内到德阳农交所绵竹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登记,节假日除外。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报名地址: (略) 政务服务 (略) 四楼。
十一、交易方式
该项目通过成 (略) 站(http://**:2002/)发布项目公告,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以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电子竞价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十二、交易须知
1、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本所)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挂牌公告。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可通过实地勘查、电话咨询等方式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挂牌公告。
3、中选承租方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与流出方签定《合同》并交纳租金。流出方于《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物。
4、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向德阳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5、本公告项目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提供。
十三、特别说明
1、水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金额按当年上级水利费用收取文件执行。
2、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按照10元/亩· (略) 麓棠镇新乐村经济联合社缴纳。
十四、联系人
杨女士 *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