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谷土网挂字号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谷土网挂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032号 | 宗地总面积: | 1567.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谷城县城关镇老君山村(樱花大道以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餐饮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餐饮用地 | 1567.6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4日 到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4日 到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32号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16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谷城县公共 (略) 点击“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公共 (略) 点击“土地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 (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4年12月6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谷城县公共 (略) 的“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公共 (略) “土地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4年12月14日16时前, (略) 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汇 (略) 保证金账户。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4年12月1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本次 (略) 上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4年12月16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 (略) 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二)特殊情况说明 1.竞买申请人须自行 (略) 上挂牌出让的宗地,如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确认提交,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2.竞得者须在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实测出让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3.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三)其他要求 1.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 (略) 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 (略) 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谷城县自然资 (略) 、 (略)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下载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 (略) 进行成交确认,并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略) 、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号)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4. (略) 挂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该宗地块内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其权利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 (略) 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城县城 (略) 18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710-#
开户单位:谷城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2024)032号 | 宗地总面积: | 1567.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谷城县城关镇老君山村(樱花大道以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餐饮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餐饮用地 | 1567.6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4日 到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4日 到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谷城县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32号 号地块:2024年12月0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16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须登录谷城县公共 (略) 点击“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公共 (略) 点击“土地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 (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规则》、《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4年12月6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登录谷城县公共 (略) 的“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公共 (略) “土地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4年12月14日16时前, (略) 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金汇 (略) 保证金账户。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4年12月1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本次 (略) 上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4年12月16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 (略) 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二)特殊情况说明 1.竞买申请人须自行 (略) 上挂牌出让的宗地,如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确认提交,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2.竞得者须在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实测出让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3.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三)其他要求 1.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 (略) 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 (略) 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谷城县自然资 (略) 、 (略)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下载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 (略) 进行成交确认,并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谷城县自然资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土地竞得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略) 、配套建设等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号)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消防、防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4. (略) 挂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和印花税等税费;该宗地块内围墙及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其权利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 (略) 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并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谷城县城 (略) 18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710-#
开户单位:谷城县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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