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整体拍卖存放于湖南郴州二基地吨铝制品存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整体拍卖存放于湖南郴州二基地吨铝制品存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网络司 (略) (略) 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2、铝制品存放仓库、型号及具体数量等情况需要电话咨询。本院已指定申请执行人为义务看管人,(吨数以实际检斤重量为准)
3、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已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本标的物品种、数量等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4、标的物拍卖过程中或成交后,如有案外人或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可能导致拍卖中止或者标的物暂时不能交付买受人,请竞买人考虑上述风险后谨慎参拍。
5、拍卖成交,买受人交纳拍卖价款后, (略) 向买受人出具收据(非发票且不含说)。如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一、拍卖标的:
整体拍卖存放于湖南郴州二基地(略).07吨铝制品存货,详情请见评估报告书。
评估价:195,122,600元;起拍价:156,098,08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
特殊说明:
1.标的物评估报告及公告图片等均仅供参考。
2.标的物资整体出售,原封出库,对于物资粘连的水泥、铁螺丝等、半铝支撑(若有)、所含的木托盘(若有)、木楞(若有)等包装物及其他非铝成分物资不做扣重。由于是旧铝模板等物资,竞买人 (略) 或申请执行人进行现场看货,竞买人自行现场了解出库时间、流程、相关费用等问题。物资最终出库形态以现场看货为准,交付重量以出库过磅为准,多退少补。 (略) 不对标的物规格、制作工艺、质量、其他金属及水泥含量等方面作任何保证,请意向买家充分考虑竞买风险,谨慎参拍。
3.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但不限于仓储、拆装、运输及维修等费用按当地现行政策标准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法院不承担责任;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
4.出库须采用基地人工装车,须提前了解装车费等相关费用。
5.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及时提取、转运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在合理期限内因买受人原因未提取完毕标的物,买受人应支付超过合理期限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占用、仓储、看护、监督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拍卖成交,买受人交纳拍卖价款后, (略) 向买受人出具收据(非发票且不含说)。如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联系方式:正常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1、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郝先生。
2、监督电话:024-(略)/ (略) (略) 监察室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拍卖活动结束后次日起七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盛 (略) 金厦支行,账号:(略)(略))。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注:请买受人在支付拍卖尾款时务必注明拍品名称。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七、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八、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的视为已经通知。
九、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 (略) 联系、咨询。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开拍前五个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院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 (略) 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 (略)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4-(略) 张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网络司 (略) (略) 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2、铝制品存放仓库、型号及具体数量等情况需要电话咨询。本院已指定申请执行人为义务看管人,(吨数以实际检斤重量为准)
3、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已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本标的物品种、数量等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4、标的物拍卖过程中或成交后,如有案外人或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可能导致拍卖中止或者标的物暂时不能交付买受人,请竞买人考虑上述风险后谨慎参拍。
5、拍卖成交,买受人交纳拍卖价款后, (略) 向买受人出具收据(非发票且不含说)。如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一、拍卖标的:
整体拍卖存放于湖南郴州二基地(略).07吨铝制品存货,详情请见评估报告书。
评估价:195,122,600元;起拍价:156,098,08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
特殊说明:
1.标的物评估报告及公告图片等均仅供参考。
2.标的物资整体出售,原封出库,对于物资粘连的水泥、铁螺丝等、半铝支撑(若有)、所含的木托盘(若有)、木楞(若有)等包装物及其他非铝成分物资不做扣重。由于是旧铝模板等物资,竞买人 (略) 或申请执行人进行现场看货,竞买人自行现场了解出库时间、流程、相关费用等问题。物资最终出库形态以现场看货为准,交付重量以出库过磅为准,多退少补。 (略) 不对标的物规格、制作工艺、质量、其他金属及水泥含量等方面作任何保证,请意向买家充分考虑竞买风险,谨慎参拍。
3.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但不限于仓储、拆装、运输及维修等费用按当地现行政策标准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法院不承担责任;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
4.出库须采用基地人工装车,须提前了解装车费等相关费用。
5.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应及时提取、转运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在合理期限内因买受人原因未提取完毕标的物,买受人应支付超过合理期限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占用、仓储、看护、监督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拍卖成交,买受人交纳拍卖价款后, (略) 向买受人出具收据(非发票且不含说)。如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联系方式:正常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1、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郝先生。
2、监督电话:024-(略)/ (略) (略) 监察室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拍卖活动结束后次日起七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盛 (略) 金厦支行,账号:(略)(略))。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注:请买受人在支付拍卖尾款时务必注明拍品名称。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七、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八、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的视为已经通知。
九、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 (略) 联系、咨询。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开拍前五个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院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 (略) 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 (略)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4-(略) 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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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辅助机构: (略)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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