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新阳大道东风后路61号1-4层房
武汉华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新阳大道东风后路61号1-4层房
武汉华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武汉华 (略) (债务人全称)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 (略) 分本标的物,系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知晓并同意《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属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及风险。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拍卖标的:武汉华 (略) 拍卖的该房产 (略) 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朱泽志及夏凤华享有的债权,经执行裁定确认以物抵债而取得的抵债财产(武汉华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新阳大道东风后路61号1-4层房地产(房产证号:新 (略)号,建筑面积:533.31㎡,土地分摊面积124.58㎡)
(略) (略) (略) 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以物抵债执行裁定:(2023)鄂0117执恢666号之一,抵债价格为225.(略)元,抵债资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至武汉华 (略) 名下。
起拍价:(略).91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6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
1、上述拟拍卖标的物实际一二层已出租给西医诊所,室内维护状况较好,租赁期为:2021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3日,承租人曾于2022年对标的物一、二层进行装修。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继续履行与诊所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已付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租金。
2、目前三、四层为空置状态,堆放了大量杂物,室内维护状况较差,墙面及天棚部分乳胶漆已脱落。
3、上述拍卖标的物原所有权人为朱泽志,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号:新 (略)号),未办理房产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武汉 (略) 名下(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即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名称不一致。经管理人咨询有关部门得知,因该房产属于商业用房,必须满足占地面积8000㎡以上才能分宗,即土地使用权证面临无法分宗的可能性;办理过户之前需要先行解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的换证问题。鉴于该房产并无独立的土地证,因标的物暂无法解决两证合一的换证问题,据此,该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可能无法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也无法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该标的 (略) (略) ,竞买人竞价前应向相关部门对当地房产买卖政策、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9条规定, (略) 、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5、上述执行裁定以物抵债的房地产(武汉华 (略) 所有 (略) (略) 阳逻街新阳大 (略) 61号1-4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至武汉华 (略) 名下。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7时前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联系人:刘律师,咨询电话:027-(略)。管理人不组织看样,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竞拍前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或自行前往相关行政部门调查、核实标的物使用价值及存在的瑕疵,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管理人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暇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有。
1、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管理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
五、竞价方式
(一)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二)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处置单位将确认其顺位,赋予不同顺位的优先竞买代码。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二)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的账户(请注明买受人名称和款项性质为“华运公司房产拍卖余款”):
户名:武汉华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武汉新洲支行
账号:(略)
(四)逾期未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价。
七、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武汉华 (略) 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略) 武汉客厅E栋2408室)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协议,办理移交资产等事务。
(二)因该房产原所有权人仅办理房产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且土地使用权证与房产所有权证记载的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标的物无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管理人只提供必需的协助,其他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标的若存在差缺、终止、过期失效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若需补办、补缴相关手续及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9条规定, (略) 、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特别提醒: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房产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买受人依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对竞买的房产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成交的房产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风险提示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房地产内未形成添附的设施、设备。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可能存在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二)报名前应自行向税务、土地、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产权手续办理和流程要求、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手续并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本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以及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本标的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无购置发票和其他资料,有关各种单证管理人不负责提供。拍卖成交价为未含税价,管理人不予开具发票。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买受人 (略) 理
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成交款,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管理人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及支付的价款的,买受人还应当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注意事项
本次竞价活动《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等 (略) 公开展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网拍辅助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交纳保证金视为对拍卖公告及附件的认可。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北(略) (略) 作出的编号为(略)誉武估字(2023)SC鉴字第026号《涉执 (略) 置司法评估报告》、《 (略) 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 (略) (略) (略) 作出的(2023)鄂0117执恢66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027—(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号武汉客厅E栋2408室。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武汉华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武汉华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武汉华 (略) (债务人全称)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 (略) 分本标的物,系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知晓并同意《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属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及风险。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拍卖标的:武汉华 (略) 拍卖的该房产 (略) 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朱泽志及夏凤华享有的债权,经执行裁定确认以物抵债而取得的抵债财产(武汉华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新阳大道东风后路61号1-4层房地产(房产证号:新 (略)号,建筑面积:533.31㎡,土地分摊面积124.58㎡)
(略) (略) (略) 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以物抵债执行裁定:(2023)鄂0117执恢666号之一,抵债价格为225.(略)元,抵债资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至武汉华 (略) 名下。
起拍价:(略).91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6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
1、上述拟拍卖标的物实际一二层已出租给西医诊所,室内维护状况较好,租赁期为:2021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3日,承租人曾于2022年对标的物一、二层进行装修。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继续履行与诊所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已付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租金。
2、目前三、四层为空置状态,堆放了大量杂物,室内维护状况较差,墙面及天棚部分乳胶漆已脱落。
3、上述拍卖标的物原所有权人为朱泽志,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号:新 (略)号),未办理房产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武汉 (略) 名下(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即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权利人名称不一致。经管理人咨询有关部门得知,因该房产属于商业用房,必须满足占地面积8000㎡以上才能分宗,即土地使用权证面临无法分宗的可能性;办理过户之前需要先行解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合一的换证问题。鉴于该房产并无独立的土地证,因标的物暂无法解决两证合一的换证问题,据此,该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可能无法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也无法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该标的 (略) (略) ,竞买人竞价前应向相关部门对当地房产买卖政策、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9条规定, (略) 、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5、上述执行裁定以物抵债的房地产(武汉华 (略) 所有 (略) (略) 阳逻街新阳大 (略) 61号1-4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至武汉华 (略) 名下。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7时前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联系人:刘律师,咨询电话:027-(略)。管理人不组织看样,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竞拍前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或自行前往相关行政部门调查、核实标的物使用价值及存在的瑕疵,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管理人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暇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有。
1、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管理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
五、竞价方式
(一)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二)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处置单位将确认其顺位,赋予不同顺位的优先竞买代码。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二)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的账户(请注明买受人名称和款项性质为“华运公司房产拍卖余款”):
户名:武汉华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 (略) 武汉新洲支行
账号:(略)
(四)逾期未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价。
七、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武汉华 (略) 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略) 武汉客厅E栋2408室)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协议,办理移交资产等事务。
(二)因该房产原所有权人仅办理房产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且土地使用权证与房产所有权证记载的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标的物无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管理人只提供必需的协助,其他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标的若存在差缺、终止、过期失效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若需补办、补缴相关手续及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9条规定, (略) 、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特别提醒:
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房产的毁损、灭失等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买受人依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对竞买的房产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成交的房产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风险提示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房地产内未形成添附的设施、设备。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可能存在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二)报名前应自行向税务、土地、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产权手续办理和流程要求、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手续并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本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以及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本标的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无购置发票和其他资料,有关各种单证管理人不负责提供。拍卖成交价为未含税价,管理人不予开具发票。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买受人 (略) 理
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成交款,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管理人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及支付的价款的,买受人还应当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注意事项
本次竞价活动《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等 (略) 公开展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网拍辅助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交纳保证金视为对拍卖公告及附件的认可。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北(略) (略) 作出的编号为(略)誉武估字(2023)SC鉴字第026号《涉执 (略) 置司法评估报告》、《 (略) 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 (略) (略) (略) 作出的(2023)鄂0117执恢66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027—(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号武汉客厅E栋2408室。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武汉华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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