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押金按时足额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出现上述情形,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7、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承租方需完全接受《租赁经营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全部条款。承租方自应当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日起逾期15天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的,视同承租方给放弃标的承租,若出现该情形,承租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湖南联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租金按5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5年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9、承租押金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确定充电桩项目设施拆除或收购,并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提供营业场地,承租方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承租方负责自行办理充电站、光伏、储能等综合能源项目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与责任,并将相关审批手续文件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 3、如需对出租方提供的场地及设备设施进行改造,需有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依照出租方同意的改造方案进行改造并承担费用。 4、承租方须保证对所属设备设施使用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所 (略) 域内的整体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需 (略) 域范围内设置消防箱,消防车和消防栓共 (略) 设施。 5、租期届满后,双方协商充电桩项目设施可由承租方进行拆除、场地平整和恢复原状并自行承担费用,或者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充电桩项目设施残值后并由出租方按评估值进行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