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252号内蒙古华美国际汽配城K栋商铺1至2层1042房产转让三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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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252号内蒙古华美国际汽配城K栋商铺1至2层1042房产转让三次挂牌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252号内蒙古华美国际汽配城K栋商铺1至2层1042房产转让(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09*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18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22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略) (略) 252号内蒙古华美国际汽配城K栋商铺1至2层1042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24.37 套内建筑面积(㎡) 122.06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不动产权证登记为准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9年4月27日起2049年4月26日止
权利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层数 1-2层
房屋户型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南北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以实地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自行尽调了解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 配套成熟
其他情况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赛罕金谷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赛罕金谷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标的为银行接收的抵债资产,转让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对标 (略) 置权。标的照片图片及房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实际情况请意向方自行现场勘验。

2、标的状态:闲置

3、权属变更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全部相关税费(包括如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的交付。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特别提示: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欠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以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电话预约: 臧宏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1-18 09:00:00 至 2024-11-22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1-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1-18 09:00:00-2024-11-25 09: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按照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毛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略) (略) 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艳英 *
其 他

,内蒙古, (略) , (略) ,呼和浩特,内蒙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252号内蒙古华美国际汽配城K栋商铺1至2层1042房产转让(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09*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18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22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略) (略) 252号内蒙古华美国际汽配城K栋商铺1至2层1042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24.37 套内建筑面积(㎡) 122.06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不动产权证登记为准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9年4月27日起2049年4月26日止
权利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出让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层数 1-2层
房屋户型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南北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闲置 装修情况 以实地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自行尽调了解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 配套成熟
其他情况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赛罕金谷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赛罕金谷 (略)

特别
告知

1、本次标的为银行接收的抵债资产,转让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对标 (略) 置权。标的照片图片及房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实际情况请意向方自行现场勘验。

2、标的状态:闲置

3、权属变更办理及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所产生的全部相关税费(包括如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未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5、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即可)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的交付。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特别提示: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欠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以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电话预约: 臧宏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1-18 09:00:00 至 2024-11-22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1-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11-18 09:00:00-2024-11-25 09: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按照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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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毛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略) (略) 3号产权交易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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