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号地块-出让公示
青冈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号地块-出让公示
黑龙江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青冈县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略)号地块
青自然资告[2024]07号
经青冈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冈县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投资强度要求 (万元/公顷) |
(略) | 青冈县青 (略) 东侧、兴隆大街北侧 | (略) | 城镇住宅用地 | ≤2.4 | ≤20% | ≥3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2193.3915 | 1 | 2193.3915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环评要求: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审批权限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核,并落实相关的环保要求,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排放标准,并按规定接 (略) 纳 (略) 理 (略) 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企业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条件》等挂牌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起始日期于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5日15时00分止。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5日15时0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略)“黑龙江公共 (略) ”(http://**)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中心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5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提交竞买申请, (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15时10分。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5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共 (略) ”挂牌交易。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5时0分至2024年12月15日15时00分。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地块,如有疑问可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青冈县 (略) 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加此地块挂牌出让活动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能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场网发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齐成林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 青冈县 (略) 柳影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
黑龙江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青冈县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略)号地块
青自然资告[2024]07号
经青冈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冈县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投资强度要求 (万元/公顷) |
(略) | 青冈县青 (略) 东侧、兴隆大街北侧 | (略) | 城镇住宅用地 | ≤2.4 | ≤20% | ≥3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2193.3915 | 1 | 2193.3915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环评要求: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审批权限报相应环保部门审核,并落实相关的环保要求,企业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排放标准,并按规定接 (略) 纳 (略) 理 (略) 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企业须遵守《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条件》等挂牌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起始日期于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5日15时00分止。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5日15时0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略)“黑龙江公共 (略) ”(http://**)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下载中心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5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提交竞买申请, (略) 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15时10分。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5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共 (略) ”挂牌交易。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5时0分至2024年12月15日15时00分。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地块,如有疑问可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青冈县 (略) 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加此地块挂牌出让活动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能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场网发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略) 齐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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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青冈县 (略) 柳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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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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