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中心城区地块二期出让公告
泰顺县中心城区地块二期出让公告
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泰资规拍〔2024〕020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受泰顺县自然资 (略) 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 (略) XC-02-13地块(二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 (略) ,具体组织实施 (略) 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 | ||
泰顺县 (略) XC-02-13地块(二期) | 泰顺县生态林场 | 1013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50年 | *元 | ||
竞买保证金 | 合同定金 | 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元 | 最终成交价的20% | *元 或其倍数 | ≥1.0且≤2.0 | ≤50% | 三通现状 | 24米(局部允许突破至36米) | ≥10%且≤20% |
备注 | 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泰顺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2024]规划条件017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 (略) ,并以新设立的 (略) 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若该地块使用权人与周边相邻地块为同一业主,则相关经济指标允许统筹考虑,不动产权证允许合并登记。
四、竞 (略) 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浙江泰顺经 (略) 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工业项目投资管理合同》与泰顺县自然资 (略) 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 (略) 上交易中心(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时30分至2024年12月5日15时30分。
九、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5时30分。
十、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30分。
十一、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 (略) 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略) 政府采购科(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201室)。
(略) : 0577-* 吴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 (略) : 0577-* 唐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
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泰资规拍〔2024〕020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受泰顺县自然资 (略) 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 (略) XC-02-13地块(二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 (略) ,具体组织实施 (略) 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 | ||
泰顺县 (略) XC-02-13地块(二期) | 泰顺县生态林场 | 1013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50年 | *元 | ||
竞买保证金 | 合同定金 | 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元 | 最终成交价的20% | *元 或其倍数 | ≥1.0且≤2.0 | ≤50% | 三通现状 | 24米(局部允许突破至36米) | ≥10%且≤20% |
备注 | 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泰顺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2024]规划条件017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 (略) ,并以新设立的 (略) 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若该地块使用权人与周边相邻地块为同一业主,则相关经济指标允许统筹考虑,不动产权证允许合并登记。
四、竞 (略) 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浙江泰顺经 (略) 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工业项目投资管理合同》与泰顺县自然资 (略) 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 (略) 上交易中心(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时30分至2024年12月5日15时30分。
九、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5时30分。
十、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9日15时30分。
十一、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 (略) 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略) 政府采购科(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201室)。
(略) : 0577-* 吴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 (略) : 0577-* 唐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