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挂牌出让公告集国土告〔2024〕3号-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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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挂牌出让公告集国土告〔2024〕3号-出让公示

集贤县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挂牌出让公告

集国土告〔2024〕3号 2024/11/16

经集贤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集贤县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加幅度(万元)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业准入条件

2024-C-02

集贤县良种场东侧

#

仓储用地

小于或等于1.0

大于或等于30

小于或等于20

小于或等于25

30

504.8218

504.8218

10

862.5

化工企业、除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以外

备注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6号)、《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贤县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集政办规[2023]6号)及县 (略) 联合十部门出台的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集自然资联[2023]3号)的相关要求,该宗地以“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方式出让,实施《土地出让合同》与《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并举的“双合同”监管制度。1、集贤县2024-C-02地块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用地性质: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5米;2、生态环境准入控制指标: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和国家相关要求;3、项目准入条件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能耗: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小于1000吨标准煤,且在施工过程中采用节能环保材料,严格按照节能环保技术指标实施项目,不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方案;5、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等辅助用房须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2019;工业用地的生产制造用房,须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2013;工业建筑厂房要求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 相关 手续。

(三)竞买人需同意按照本公告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投资强度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可以自行对竞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五)本次出让地块不包含建筑面积为6815.4平方米的代建厂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有关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9时至2024年12月5日15时;

2.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时至2024年12月15日15时(自由报价时间)。

3.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6日9时至2024年12月14日15时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提交竞买申请;

4.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4日15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6.二次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4日15时30分,竞价延时时段300秒,询问期时长30分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集贤县 (略) 所有者权益股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如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集贤县 (略) 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实际情况、资料及挂牌公告,对地块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二)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竞买人需要按规划用途、容积率、开发建设时间等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未按约定的用途、时限开发建设并按期竣工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提出退地申请时,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地块为现状出让,竞买人应自行对竞买宗地现状进行现场踏勘,如有需求可以联系 (略) 承办人员。

(四)挂牌地块的起始价中不包含契税及有关部门按规定应当收取的其他税费,上述费用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五)相关流程办理说明:

具体操作请参考《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 (略) 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可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服务指南下载;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发布。

九、集贤县 (略) 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69-#

集贤县 (略)

集贤县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挂牌出让公告

集国土告〔2024〕3号 2024/11/16

经集贤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集贤县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加幅度(万元)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产业准入条件

2024-C-02

集贤县良种场东侧

#

仓储用地

小于或等于1.0

大于或等于30

小于或等于20

小于或等于25

30

504.8218

504.8218

10

862.5

化工企业、除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以外

备注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6号)、《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贤县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的通知》(集政办规[2023]6号)及县 (略) 联合十部门出台的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集自然资联[2023]3号)的相关要求,该宗地以“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方式出让,实施《土地出让合同》与《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并举的“双合同”监管制度。1、集贤县2024-C-02地块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划用地性质: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5米;2、生态环境准入控制指标: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和国家相关要求;3、项目准入条件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能耗: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小于1000吨标准煤,且在施工过程中采用节能环保材料,严格按照节能环保技术指标实施项目,不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方案;5、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等辅助用房须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2019;工业用地的生产制造用房,须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2013;工业建筑厂房要求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 相关 手续。

(三)竞买人需同意按照本公告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投资强度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可以自行对竞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五)本次出让地块不包含建筑面积为6815.4平方米的代建厂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有关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9时至2024年12月5日15时;

2.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时至2024年12月15日15时(自由报价时间)。

3.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6日9时至2024年12月14日15时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提交竞买申请;

4.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4日15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6.二次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4日15时30分,竞价延时时段300秒,询问期时长30分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黑龙江公共 (略) (http://**)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集贤县 (略) 所有者权益股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如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集贤县 (略) 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实际情况、资料及挂牌公告,对地块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二)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竞买人需要按规划用途、容积率、开发建设时间等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未按约定的用途、时限开发建设并按期竣工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提出退地申请时,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地块为现状出让,竞买人应自行对竞买宗地现状进行现场踏勘,如有需求可以联系 (略) 承办人员。

(四)挂牌地块的起始价中不包含契税及有关部门按规定应当收取的其他税费,上述费用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五)相关流程办理说明:

具体操作请参考《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 (略) 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可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服务指南下载;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发布。

九、集贤县 (略) 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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