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砖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62.5%股权
北京市北砖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62.5%股权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北砖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62.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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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比例: | 62.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 (略)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1-18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有权将标的重新挂牌:(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标的企业情况充分了解,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股权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承包经营协议书》继续执行至2025年8月31日期满,同意《承包经营协议书》存续期间各相关方仍需继续按照《承包经营协议》履行相应责任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国 (略) (略) 向转让方支付承包费,承包经营期内中国 (略) (略) 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形式对标的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转让方不享有任何经营收益、不承担经营风险等(具体以《承包经营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承包经营期满后,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如何分配利润、分担损失等一切事务由中国 (略) (略) 与本方自行协商,与转让方无关。 (2)本方知悉并认可确认《承包经营协议书》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我方不以标的企业股东身份干扰或阻挠《承包经营协议书》的继续执行,且我方认可确认由转让方收取全部承包费用,并不会就此提出任何主张。我方不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产权交易合同》项下转让价款金额,也不因在标的企业的经营收益或管理权限上的限制等,要求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 (3)本方已知晓标的企业运营加油站的房屋土地为北 (略) (略) 所属企业提供,知晓北 (略) (略) 及/或其所属企业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于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该房屋土地的公开招租,租金挂牌价格拟定为*/年,租赁期限拟定自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具体以届时信息披露公告为准。本方同意标的企业届时需参与上述公开招租程序,申请承租现使用土地房屋,招租结果将根据法律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确定,最终的承租方、租金及租赁期限等相关事项以公开招租结果为准。 (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另一股东中国 (略) (略) 就标的企业经营事宜签订了《承包经营协议书》,经营期限自2005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承包经营期”)。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承包经营协议书》继续执行,各相关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仍需继续按照《承包经营协议书》履行相应责任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国 (略) (略) 向转让方支付承包费,承包经营期内中国 (略) (略) 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形式对标的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转让方不享有任何经营收益、不承担经营风险等(具体以《承包经营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并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不得以股东身份干扰阻挠《承包经营协议书》的执行;承包经营期满后,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如何分配利润、分担损失等一切事务由中国 (略) (略) 与标的股权受让方自行协商,与转让方无关。 2.本项目标的企业所运营加油站的房屋土地为北 (略) (略) 所属企业提供,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该房屋土地的公开招租,租金挂牌价格拟定为*/年,租赁期限拟定自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具体以届时信息披露公告为准。标的企业届时需依法依规参与相关竞价及摘牌程序,招租结果将根据法律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确定。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略) 北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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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2.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6Q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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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65 | 净利润(上年度): | 44.7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44.4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64.4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80 | |
审计机构: | 北京金海蓝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56.88 | 净利润: | 43.43 | |
资产总额: | 203.17 | 负债总额: | 79.7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23.4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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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略) | 37.5 | |||||
(略) (略) | 62.5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北砖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62.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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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比例: | 62.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 (略)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1-18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有权将标的重新挂牌:(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披露公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标的企业情况充分了解,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股权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承包经营协议书》继续执行至2025年8月31日期满,同意《承包经营协议书》存续期间各相关方仍需继续按照《承包经营协议》履行相应责任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国 (略) (略) 向转让方支付承包费,承包经营期内中国 (略) (略) 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形式对标的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转让方不享有任何经营收益、不承担经营风险等(具体以《承包经营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承包经营期满后,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如何分配利润、分担损失等一切事务由中国 (略) (略) 与本方自行协商,与转让方无关。 (2)本方知悉并认可确认《承包经营协议书》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我方不以标的企业股东身份干扰或阻挠《承包经营协议书》的继续执行,且我方认可确认由转让方收取全部承包费用,并不会就此提出任何主张。我方不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产权交易合同》项下转让价款金额,也不因在标的企业的经营收益或管理权限上的限制等,要求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 (3)本方已知晓标的企业运营加油站的房屋土地为北 (略) (略) 所属企业提供,知晓北 (略) (略) 及/或其所属企业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于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该房屋土地的公开招租,租金挂牌价格拟定为*/年,租赁期限拟定自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具体以届时信息披露公告为准。本方同意标的企业届时需参与上述公开招租程序,申请承租现使用土地房屋,招租结果将根据法律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确定,最终的承租方、租金及租赁期限等相关事项以公开招租结果为准。 (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另一股东中国 (略) (略) 就标的企业经营事宜签订了《承包经营协议书》,经营期限自2005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承包经营期”)。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承包经营协议书》继续执行,各相关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仍需继续按照《承包经营协议书》履行相应责任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国 (略) (略) 向转让方支付承包费,承包经营期内中国 (略) (略) 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形式对标的企业进行承包经营,转让方不享有任何经营收益、不承担经营风险等(具体以《承包经营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并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不得以股东身份干扰阻挠《承包经营协议书》的执行;承包经营期满后,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如何分配利润、分担损失等一切事务由中国 (略) (略) 与标的股权受让方自行协商,与转让方无关。 2.本项目标的企业所运营加油站的房屋土地为北 (略) (略) 所属企业提供,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该房屋土地的公开招租,租金挂牌价格拟定为*/年,租赁期限拟定自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具体以届时信息披露公告为准。标的企业届时需依法依规参与相关竞价及摘牌程序,招租结果将根据法律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确定。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略) 北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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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2.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6Q |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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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65 | 净利润(上年度): | 44.7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44.42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64.4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80 | |
审计机构: | 北京金海蓝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4-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56.88 | 净利润: | 43.43 | |
资产总额: | 203.17 | 负债总额: | 79.7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23.4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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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略) | 37.5 | |||||
(略) (略) | 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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