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出让公示
挂牌公告-出让公示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 (略) (略) (略) 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 强度 (元/m2)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
2024WT127 | 洪梅镇梅沙村 | #.47 | #.84 |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 M≤60% | 2.0≤R≤3.0 | 50 | ≥9750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7991 | 100 |
219.02 | 空中 连廊 | / | / | ||||||||
234.61 | 空中 连廊 | / | / |
(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 (略) ,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水 (略) 管委会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09-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 (略) 现行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要求;2.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25年4月20日前开工,在2027年4月20日前竣工。
(四)建设环保标准详见《关于洪梅镇申请设定2024年第004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和水 (略) 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水 (略) 管委会监管),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 (略) ,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水 (略) 管委会监管)。
(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水 (略) 管委会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水 (略) 管委会监管)。
(八)本宗地为可分割“工改M1”项目,根据《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460号),项目工业生产用房最高分割转让比例为100%(具体要求以《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为准)。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2)竞买申请人所运营项目须为“ (略) 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略) 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水 (略) (略) (略) 进行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 (略) 上挂牌出让活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 (略) 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 (略) 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 (略) 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3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4年 12 月 6 日 9:00 至2024年 12 月 16 日 15: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 (略) 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4WT127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 (略) (略) 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道 (略) 6号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11月16日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 (略) (略) (略) 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 强度 (元/m2) | 产业 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
2024WT127 | 洪梅镇梅沙村 | #.47 | #.84 |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 M≤60% | 2.0≤R≤3.0 | 50 | ≥9750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7991 | 100 |
219.02 | 空中 连廊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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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 (略) ,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水 (略) 管委会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09-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 (略) 现行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要求;2.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25年4月20日前开工,在2027年4月20日前竣工。
(四)建设环保标准详见《关于洪梅镇申请设定2024年第004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五)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先和水 (略) 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水 (略) 管委会监管), (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 (略) ,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水 (略) 管委会监管)。
(七)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水 (略) 管委会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水 (略) 管委会监管)。
(八)本宗地为可分割“工改M1”项目,根据《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工改M1”项目工业生产用房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460号),项目工业生产用房最高分割转让比例为100%(具体要求以《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为准)。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2)竞买申请人所运营项目须为“ (略) 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略) 重大建设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上竞买人资格由水 (略) (略) (略) 进行认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 (略) 上挂牌出让活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 (略) 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 (略) 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 (略) 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3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4年 12 月 6 日 9:00 至2024年 12 月 16 日 15: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 (略) 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2024WT127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 (略) (略) 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道 (略) 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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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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