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王立庄村配电室35.96平方米房屋出租中止恢复公告-交易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王立庄村配电室35.96平方米房屋出租中止恢复公告-交易公告
项目编码: | 2024-DX/04-0024 | 标的名称: | (略) (略) 黄村镇王立庄村配电室35.96平方米房屋出租 |
细分类别: | 其它房屋类 | 坐落(地址): | (略) (略) 黄村镇王立 (略) 南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5.96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
附属设施: | 水、电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
拟出让用途: | 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11-11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11-15 | 挂牌总金额(元): | (略).25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略)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略).25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年租金:每年不低于(略)元。 2.递增:每三年递增5%。 3.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4.分期支付的支付期限:租金年付,上付款,即签订合同日交付首期租金。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需为 (略) (略) 地域范围内的个人或注 (略) (略) 内的企业。 2、承租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期限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项目资 (略) (略) 黄村镇王立 (略) 南。建筑总面积35.96平方米。 2.该项目占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本项目岀租的房屋为自建房屋,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项目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且承租方不得从事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或改造成公寓进行出租使用,不得私自进行违法建筑,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5.承租方需缴纳(略)元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未毁损财产确保以后正常使用情况下,一年后出租房退还履约保证金。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宋志涛 | 联系电话: | (略) |
项目编码: | 2024-DX/04-0024 | 标的名称: | (略) (略) 黄村镇王立庄村配电室35.96平方米房屋出租 |
细分类别: | 其它房屋类 | 坐落(地址): | (略) (略) 黄村镇王立 (略) 南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5.96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
附属设施: | 水、电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10年 | |
拟出让用途: | 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11-11 |
截止日期( (略) ): | 2024-11-15 | 挂牌总金额(元): | (略).25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略)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无 |
公告价格(元): | (略).25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年租金:每年不低于(略)元。 2.递增:每三年递增5%。 3.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4.分期支付的支付期限:租金年付,上付款,即签订合同日交付首期租金。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需为 (略) (略) 地域范围内的个人或注 (略) (略) 内的企业。 2、承租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期限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项目资 (略) (略) 黄村镇王立 (略) 南。建筑总面积35.96平方米。 2.该项目占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本项目岀租的房屋为自建房屋,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项目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 (略) 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且承租方不得从事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或改造成公寓进行出租使用,不得私自进行违法建筑,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5.承租方需缴纳(略)元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方未毁损财产确保以后正常使用情况下,一年后出租房退还履约保证金。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宋志涛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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