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2号大院2号109、115、116、1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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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2号大院2号109、115、116、118室
#.00 元/月/总面积
244.4 ㎡
2024-11-18
3 年
办公
首年次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2 元/平方米(在孵企业 (略) 符合在孵企业行业类别的,可以享受孵化期内租金不递增的优惠)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11-18至2024-11-29)
房产
广州生 (略)
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电梯房,产业园/创意园,停车场/位
优先选择科技型、创意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支撑服务企业或关联服务企业,优先考虑成立24个月以内在孵化服务期内的企业。
1、本次挂牌底价为最低价,租金可以向上浮动,意向投标者不可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本次挂牌底价不含物业管理和综合服务费, (略) 的物业管理和综合服务费为12元/㎡。
3、首年次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2 元/平方米(在孵企业 (略) 符合在孵企业行业类别的,可以享受孵化期内租金不递增的优惠)。
4、意向方在办理入驻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其余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 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①《入驻意向书》原件;
②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 自然人应提交:
①《入驻意向书》原件;
②入驻意向方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2号大院2号109、115、116、118室
#.00 元/月/总面积
244.4 ㎡
2024-11-18
3 年
办公
首年次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2 元/平方米(在孵企业 (略) 符合在孵企业行业类别的,可以享受孵化期内租金不递增的优惠)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11-18至2024-11-29)
房产
广州生 (略)
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创业首选,可注册办公,电梯房,产业园/创意园,停车场/位
优先选择科技型、创意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支撑服务企业或关联服务企业,优先考虑成立24个月以内在孵化服务期内的企业。
1、本次挂牌底价为最低价,租金可以向上浮动,意向投标者不可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本次挂牌底价不含物业管理和综合服务费, (略) 的物业管理和综合服务费为12元/㎡。
3、首年次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2 元/平方米(在孵企业 (略) 符合在孵企业行业类别的,可以享受孵化期内租金不递增的优惠)。
4、意向方在办理入驻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其余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 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①《入驻意向书》原件;
②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 自然人应提交:
①《入驻意向书》原件;
②入驻意向方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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