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通辽市业丰种子经销有限公司万元债权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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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通辽市业丰种子经销有限公司万元债权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略) 1334.#万元债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ZQ#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19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16 17:00:00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略) (略) (略) 1334.#万元债权转让
债权总额(万元) 1334.#(截至2024年6月26日)
本金(万元) #(截至2024年6月26日)
利息(万元) #.26(截至2024年6月26日)
费用(万元) 13.#(截至2024年6月26日)
债务人所属行业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注册地址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经济性质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法定代表人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经营范围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权抵押情况 详见《债权情况表》
债权现状 该债权 (略) (略) 名下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本次债权转让项目公告发布前已发生的转让方与债务方的债权保证金#元,不在本次债权转让范围之内,所涉及的利息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12J
住所 内蒙 (略) (略) 通辽经济技 (略) (略) 北段孝庄河商业综合体B段67号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兰志宇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76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要事项

1、受让方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对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可能无法继续享有。拟处置债权经内蒙 (略) (略) (略) (略) 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内0502民初7623号】形成,现处于转让方未申请执行状态,已支付的诉讼费用受让方不另行承担,如存在欠缴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诉讼退费,退费款项归转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时,该债权项下诉讼相关权利一并转让,执行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所受让的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转让人所披露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2)该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3)该债权项下的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4)该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已灭失、已出租、损毁、指向不明,或可能存在欠缴各种税费,存在在先查封或抵押给第三人等在先权利,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查封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风险。

(5)涉诉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相关执行费用未付、 (略) 裁决不予执行相关公证文书或调整执行申请等情形,涉诉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6)主从债权事实上已消灭或部分消灭,但未予减扣的债权。

(7)债务企业可能存在职工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债权可能存在破产受偿为零的风险。

(8)债权人没有在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9)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对以上风险提示,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展开了商业调查,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因此,受让方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受让方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3、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内 (略) 公示为准, (略) 在线交纳。因受让方未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充抵转让价款的或者受让方发生 (略) 置条款中违约情形的,转让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且受让方无权基于任何理由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款规定的含义并同意遵守,双方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6、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的前提下,由转让方办理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并依法协助受让方申请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的相关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债权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受让方成功竞得债权后,需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有税、费。

9、期间损益:项目挂牌期间相关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转让人经受让方要求,可出具成交价款收据,不就转让价款出具相关发票。

11、本次债权转让,转让方发布本公告前未通知债务人,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并确认。

12、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与本次交易标的、交易相关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任一主体。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已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同意不低于转让底价参与竞价,并视为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本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3个工作日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债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转让标的可采取现金一次性付款或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款优先受让。具体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方式一:采取现金一次性支付的方式结算交易价款

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方式二:采取资产置换的方式结算交易价款,具体条件如下:

(1)受让方提供房产信息及产权相关材料,由转让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 (略) 场价值评估,因对置 (略) 场价值评估所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2)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一致,如资产价值不足以支付置换债权转让价款,受让方需用现金补足,如资产价值高于债权转让价款,转让方不支付差价。

(3)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差价(如资产价值不足以支付置换债权转让价款的需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款差价(如资产价值不足以支付置换债权转让价款的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4)资产置换所涉及的资产过户至债权转让方名下,受让方负责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协助转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如涉及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其余事项最终以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5、意向受让方应履行尽调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标的债权涉及的借款合同等相关文本资料需到转让方查阅,尽调联系人:吴晓彬 #)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7、意向受让方承诺《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交易合同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交易合同或申请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8、交易安排:

(1)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

(2)增价幅度:#.00元

(3)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4)自由竞价时间: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标的对应时间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详见附件下载,报名纸质资料原件需提交一式两份。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2-1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 (略) 置方式:

(1)采取现金一次性支付的方式结算交易价款: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采取资产置换的方式结算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

(3)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附件下载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债权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1-资金来源合法承诺书(法人适用).doc

附件2-尽职调查完成确认函-(法人适用).docx

附件3-资金来源合法承诺书(自然人适用).doc

附件4-尽职调查完成确认函-(自然人适用).docx

债权
清单

债权情况表.pdf

债权清单.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丽娟、白斌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 (略) (略) (略) 3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 #
其 他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略) 1334.#万元债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ZQ#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19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16 17:00:00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略) (略) (略) 1334.#万元债权转让
债权总额(万元) 1334.#(截至2024年6月26日)
本金(万元) #(截至2024年6月26日)
利息(万元) #.26(截至2024年6月26日)
费用(万元) 13.#(截至2024年6月26日)
债务人所属行业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注册地址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经济性质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法定代表人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务人经营范围 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
债权抵押情况 详见《债权情况表》
债权现状 该债权 (略) (略) 名下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本次债权转让项目公告发布前已发生的转让方与债务方的债权保证金#元,不在本次债权转让范围之内,所涉及的利息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12J
住所 内蒙 (略) (略) 通辽经济技 (略) (略) 北段孝庄河商业综合体B段67号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兰志宇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76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要事项

1、受让方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对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可能无法继续享有。拟处置债权经内蒙 (略) (略) (略) (略) 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内0502民初7623号】形成,现处于转让方未申请执行状态,已支付的诉讼费用受让方不另行承担,如存在欠缴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诉讼退费,退费款项归转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时,该债权项下诉讼相关权利一并转让,执行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所受让的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转让人所披露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2)该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3)该债权项下的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4)该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已灭失、已出租、损毁、指向不明,或可能存在欠缴各种税费,存在在先查封或抵押给第三人等在先权利,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查封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风险。

(5)涉诉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相关执行费用未付、 (略) 裁决不予执行相关公证文书或调整执行申请等情形,涉诉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6)主从债权事实上已消灭或部分消灭,但未予减扣的债权。

(7)债务企业可能存在职工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债权可能存在破产受偿为零的风险。

(8)债权人没有在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9)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对以上风险提示,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展开了商业调查,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因此,受让方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受让方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3、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内 (略) 公示为准, (略) 在线交纳。因受让方未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充抵转让价款的或者受让方发生 (略) 置条款中违约情形的,转让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且受让方无权基于任何理由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款规定的含义并同意遵守,双方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6、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的前提下,由转让方办理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并依法协助受让方申请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的相关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债权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受让方成功竞得债权后,需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有税、费。

9、期间损益:项目挂牌期间相关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转让人经受让方要求,可出具成交价款收据,不就转让价款出具相关发票。

11、本次债权转让,转让方发布本公告前未通知债务人,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并确认。

12、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与本次交易标的、交易相关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任一主体。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已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同意不低于转让底价参与竞价,并视为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本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 (略) 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3个工作日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债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转让标的可采取现金一次性付款或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款优先受让。具体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方式一:采取现金一次性支付的方式结算交易价款

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方式二:采取资产置换的方式结算交易价款,具体条件如下:

(1)受让方提供房产信息及产权相关材料,由转让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 (略) 场价值评估,因对置 (略) 场价值评估所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2)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一致,如资产价值不足以支付置换债权转让价款,受让方需用现金补足,如资产价值高于债权转让价款,转让方不支付差价。

(3)最终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差价(如资产价值不足以支付置换债权转让价款的需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款差价(如资产价值不足以支付置换债权转让价款的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4)资产置换所涉及的资产过户至债权转让方名下,受让方负责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协助转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如涉及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其余事项最终以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5、意向受让方应履行尽调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标的债权涉及的借款合同等相关文本资料需到转让方查阅,尽调联系人:吴晓彬 #)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7、意向受让方承诺《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交易合同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交易合同或申请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8、交易安排:

(1)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

(2)增价幅度:#.00元

(3)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4)自由竞价时间: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标的对应时间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详见附件下载,报名纸质资料原件需提交一式两份。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保 (略) 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12-1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 (略) 置方式:

(1)采取现金一次性支付的方式结算交易价款: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采取资产置换的方式结算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

(3)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附件下载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债权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1-资金来源合法承诺书(法人适用).doc

附件2-尽职调查完成确认函-(法人适用).docx

附件3-资金来源合法承诺书(自然人适用).doc

附件4-尽职调查完成确认函-(自然人适用).docx

债权
清单

债权情况表.pdf

债权清单.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丽娟、白斌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 (略) (略) (略) 3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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