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南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车辆处置-挂牌披露
湖北中南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车辆处置-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2024#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报 (略) 置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3.#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11-1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报废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报废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
项目编号 | GR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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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报 (略) 置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3.#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11-1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报废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报废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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