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九鼎华苑部分商业用房整体转让
阜阳市九鼎华苑部分商业用房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 GR2024AH#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阜阳市九鼎华苑部分商业用房整体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2472 |
挂牌日期 | 2024-1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3 |
资产概述 | 1、本项目转让标的 (略) 九鼎华苑商业用房,共计119套房屋,标的整体转让。标的建筑面积合计约#.25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性质为出让。标的房号、位置、楼层、面积等具体情况参见《阜阳经济技 (略) (略) 置 (略) 九鼎华 (略) 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安国资评字(2024)第053号)及本公告附件《九鼎华苑房屋明细表》。 2、标的 (略) 于闲置状态,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3、现场勘查联系人:钱海龙;联系电话:#。 |
不动产 | |
类型 | 商业地产 |
房产证号 | / |
建筑面积 | #.25 (平方米) |
地址 | (略) 九鼎华苑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8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税费金额、当地购房和贷款政策、权证变更流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如需转让方配合开展标的权证办理等工作的,须在公告期内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与转让方就权证办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2、本项目接受委托登记受让,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了解并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标的过户的要求等其他条件,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如受让后标的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标的过户变更等手续,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受让方进行标的交接,转让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如与证载面积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留存的档案面积或测绘机构测绘面积不一致产生的误差,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和承担,不因此而调整成交价格或产权交易费用。转让标的在移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电、物业、卫生费等在内)由转让方落实解决。 4、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受让方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和产权交易费用后,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限内,根据受让方的需要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以本次成交价格(本次单套房产成交价格=本项目成交总价×单套房产评估价占本项目评估总价的比例)或税务部门核定的价格两者取其低者为基数,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若转让方实际应缴税费超出按上述基数测算结果,则超出部分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动产登记费、证书工本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产权交易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现场勘查确认单》;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本项目受让方应承担的产权交易费用后的余款可直接转为部分转让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700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阜阳经济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03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公示附件 | 现场勘查确认单.doc九鼎华苑房屋明细表.xlsx产权交易合同.docx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805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编号 | GR2024AH#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阜阳市九鼎华苑部分商业用房整体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2472 |
挂牌日期 | 2024-1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3 |
资产概述 | 1、本项目转让标的 (略) 九鼎华苑商业用房,共计119套房屋,标的整体转让。标的建筑面积合计约#.25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性质为出让。标的房号、位置、楼层、面积等具体情况参见《阜阳经济技 (略) (略) 置 (略) 九鼎华 (略) 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安国资评字(2024)第053号)及本公告附件《九鼎华苑房屋明细表》。 2、标的 (略) 于闲置状态,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3、现场勘查联系人:钱海龙;联系电话:#。 |
不动产 | |
类型 | 商业地产 |
房产证号 | / |
建筑面积 | #.25 (平方米) |
地址 | (略) 九鼎华苑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18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现场勘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税费金额、当地购房和贷款政策、权证变更流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如需转让方配合开展标的权证办理等工作的,须在公告期内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与转让方就权证办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2、本项目接受委托登记受让,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了解并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标的过户的要求等其他条件,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如受让后标的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标的过户变更等手续,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受让方进行标的交接,转让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如与证载面积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留存的档案面积或测绘机构测绘面积不一致产生的误差,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和承担,不因此而调整成交价格或产权交易费用。转让标的在移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电、物业、卫生费等在内)由转让方落实解决。 4、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受让方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和产权交易费用后,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限内,根据受让方的需要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以本次成交价格(本次单套房产成交价格=本项目成交总价×单套房产评估价占本项目评估总价的比例)或税务部门核定的价格两者取其低者为基数,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若转让方实际应缴税费超出按上述基数测算结果,则超出部分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动产登记费、证书工本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产权交易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现场勘查确认单》;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本项目受让方应承担的产权交易费用后的余款可直接转为部分转让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700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阜阳经济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03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公示附件 | 现场勘查确认单.doc九鼎华苑房屋明细表.xlsx产权交易合同.docx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805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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