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十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示
公告编号: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 | 出让方式: | 挂牌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所 (略) 划 | 交易状态 | 报名时间 |
---|---|---|---|---|---|
1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5-09-06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2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5-02-07 | 安东大道西侧, (略) 东侧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3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5-03-06A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4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3-13 | 安居大道东段以南,安东大道以东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5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5-03-06B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6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 (略) (略) A-03-04 | 凤凰大道中段以西, (略) 以北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略) (略) 自然资 (略)
出让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遂安府地〔2024〕47、51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络(http://**)和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需先到遂宁国际会展中心5号花 (略) (略) 办理数字证书,并于2024年11月19日9:00至2024年12月9日9:00,于网上(http://**)提交申请, (略) 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
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00。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 (略) 站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24年12月9日9:0 (略) (略) 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站(http://**)进行,挂牌时间为:
2024年12月9日9:00至2024年12月19日9: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略) 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 (略) (略) ,联系电话:0825-(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自然资 (略) 二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略) 安居大道272号)。
联系人:黄先平 联系电话:0825—(略)
附件:供地明细表
(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供地明细表
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置 | 规划设计条件 | “标准地”条件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供应方式 | 出让起始单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亩) | |
1 | 工业集 (略) C-05-09-06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1、用地面积:(略).76平方米;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3、容积率:电子信息类不小于1.8,其他类工业项目不小于1.5;4、建筑密度:不小于40%;5、绿地率:不大于20%;6、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8、根据《关 (略) 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与天然气管线相互影响安全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遂安安监发〔2013〕131号)文件要求“距离管线中心线10-75米范围内,禁止易燃易爆炸腐蚀性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 1.容积率≥1.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3.亩均税收≥(略)元/亩;4.亩均营业收入≥(略)元/亩;5.单位产品能耗比<1;6.研发投入强度≥1.2%。 | (略).76平方米 (合53.4671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出让 (标准地) | 12 | 140 | 1 | |
2 | 工业集 (略) C-05-03-06A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1、用地面积:(略).91平方米;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3、容积率:电子信息类不小于1.8,其他类工业项目不小于1.5;4、建筑密度:不小于40%;5、绿地率:不大于20%;6、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8、根据《关 (略) 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与天然气管线相互影响安全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遂安安监发〔2013〕131号)文件要求“距离管线中心线10-75米范围内,禁止易燃易爆炸腐蚀性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 1.容积率≥1.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3.亩均税收≥(略)元/亩;4.亩均营业收入≥(略)元/亩;5.单位产品能耗比<1;6.研发投入强度≥1.2%。 | (略).91平方米(合73.9634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出让 (标准地) | 12 | 195 | 1 | |
3 | 工业集 (略) C-05-03-06B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1、用地面积:(略).30平方米;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3、容积率:电子信息类不小于1.8,其他类工业项目不小于1.5;4、建筑密度:不小于40%;5、绿地率:不大于20%;6、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8、根据《关 (略) 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与天然气管线相互影响安全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遂安安监发〔2013〕131号)文件要求“距离管线中心线10-75米范围内,禁止易燃易爆炸腐蚀性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 1.容积率≥1.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3.亩均税收≥(略)元/亩;4.亩均营业收入≥(略)元/亩;5.单位产品能耗比<1;6.研发投入强度≥1.2%。 | (略).30平方米(合25.9055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出让 (标准地) | 12 | 68 | 1 | |
4 | 工业集 (略) C-05-02-07 | 安东大道西侧, (略) 东侧 | 1、用地面积:(略).32平方米;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3、容积率:电子信息类不小于1.8,其他类工业项目不小于1.5;4、建筑密度:不小于40%;5、绿地率:不大于20%;6、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 1.容积率≥1.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3.亩均税收≥(略)元/亩;4.亩均营业收入≥(略)元/亩;5.单位产品能耗比<1;6.研发投入强度≥1.2%。 | (略).32平方米(合50.4605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出让 (标准地) | 12 | 133 | 1 | |
5 | 工业集 (略) C-03-13 | 安居大道东段以南,安东大道以东 | 1、用地面积:(略).81平方米;2、用地性质:文化设施用地;3、容积率:不大于1.5;4、建筑密度:不大于30%;5、绿地率:不小于40%;6、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 | / | (略).81平方米(合45.8667亩) | 文化设施用地50年 | 挂牌出让 | 52.07 | 525 | 1 | |
6 | (略) (略) A-03-04 | 凤凰大道中段以西, (略) 以北 | 1、用地面积:2887.50平方米;2、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3、容积率:不大于1.2;4、建筑密度:不大于50%;5、绿地率:不小于10 %;6、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 / | 2887.50平方米(合4.3313亩) | 零售商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165.13 | 157 | 1 | |
备注: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1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2、具体用地面积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
公告编号: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 | 出让方式: | 挂牌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所 (略) 划 | 交易状态 | 报名时间 |
---|---|---|---|---|---|
1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5-09-06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2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5-02-07 | 安东大道西侧, (略) 东侧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3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5-03-06A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4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3-13 | 安居大道东段以南,安东大道以东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5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工业集 (略) C-05-03-06B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6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4〕27号- (略) (略) A-03-04 | 凤凰大道中段以西, (略) 以北 | (略) | 正在报名 | 2024-11-19 09:00 至 2024-12-09 09:00 |
(略) (略) 自然资 (略)
出让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遂安府地〔2024〕47、51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络(http://**)和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需先到遂宁国际会展中心5号花 (略) (略) 办理数字证书,并于2024年11月19日9:00至2024年12月9日9:00,于网上(http://**)提交申请, (略) 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
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00。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 (略) 站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24年12月9日9:0 (略) (略) 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站(http://**)进行,挂牌时间为:
2024年12月9日9:00至2024年12月19日9: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略) 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 (略) (略) ,联系电话:0825-(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自然资 (略) 二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略) 安居大道272号)。
联系人:黄先平 联系电话:0825—(略)
附件:供地明细表
(略)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供地明细表
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置 | 规划设计条件 | “标准地”条件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供应方式 | 出让起始单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亩) | |
1 | 工业集 (略) C-05-09-06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1、用地面积:(略).76平方米;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3、容积率:电子信息类不小于1.8,其他类工业项目不小于1.5;4、建筑密度:不小于40%;5、绿地率:不大于20%;6、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8、根据《关 (略) 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与天然气管线相互影响安全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遂安安监发〔2013〕131号)文件要求“距离管线中心线10-75米范围内,禁止易燃易爆炸腐蚀性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 1.容积率≥1.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3.亩均税收≥(略)元/亩;4.亩均营业收入≥(略)元/亩;5.单位产品能耗比<1;6.研发投入强度≥1.2%。 | (略).76平方米 (合53.4671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出让 (标准地) | 12 | 140 | 1 | |
2 | 工业集 (略) C-05-03-06A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1、用地面积:(略).91平方米;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3、容积率:电子信息类不小于1.8,其他类工业项目不小于1.5;4、建筑密度:不小于40%;5、绿地率:不大于20%;6、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8、根据《关 (略) 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与天然气管线相互影响安全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遂安安监发〔2013〕131号)文件要求“距离管线中心线10-75米范围内,禁止易燃易爆炸腐蚀性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 1.容积率≥1.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3.亩均税收≥(略)元/亩;4.亩均营业收入≥(略)元/亩;5.单位产品能耗比<1;6.研发投入强度≥1.2%。 | (略).91平方米(合73.9634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出让 (标准地) | 12 | 195 | 1 | |
3 | 工业集 (略) C-05-03-06B | 安东大道以西, (略) 以东 | 1、用地面积:(略).30平方米;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3、容积率:电子信息类不小于1.8,其他类工业项目不小于1.5;4、建筑密度:不小于40%;5、绿地率:不大于20%;6、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8、根据《关 (略) 龙眼井化工工业园与天然气管线相互影响安全专项评价的审查意见》(遂安安监发〔2013〕131号)文件要求“距离管线中心线10-75米范围内,禁止易燃易爆炸腐蚀性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 1.容积率≥1.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3.亩均税收≥(略)元/亩;4.亩均营业收入≥(略)元/亩;5.单位产品能耗比<1;6.研发投入强度≥1.2%。 | (略).30平方米(合25.9055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出让 (标准地) | 12 | 68 | 1 | |
4 | 工业集 (略) C-05-02-07 | 安东大道西侧, (略) 东侧 | 1、用地面积:(略).32平方米;2、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3、容积率:电子信息类不小于1.8,其他类工业项目不小于1.5;4、建筑密度:不小于40%;5、绿地率:不大于20%;6、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 1.容积率≥1.5;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元/亩;3.亩均税收≥(略)元/亩;4.亩均营业收入≥(略)元/亩;5.单位产品能耗比<1;6.研发投入强度≥1.2%。 | (略).32平方米(合50.4605亩) | 工业 用地 | 挂牌出让 (标准地) | 12 | 133 | 1 | |
5 | 工业集 (略) C-03-13 | 安居大道东段以南,安东大道以东 | 1、用地面积:(略).81平方米;2、用地性质:文化设施用地;3、容积率:不大于1.5;4、建筑密度:不大于30%;5、绿地率:不小于40%;6、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 | / | (略).81平方米(合45.8667亩) | 文化设施用地50年 | 挂牌出让 | 52.07 | 525 | 1 | |
6 | (略) (略) A-03-04 | 凤凰大道中段以西, (略) 以北 | 1、用地面积:2887.50平方米;2、用地性质:零售商业用地;3、容积率:不大于1.2;4、建筑密度:不大于50%;5、绿地率:不小于10 %;6、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 / | 2887.50平方米(合4.3313亩) | 零售商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165.13 | 157 | 1 | |
备注: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1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2、具体用地面积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