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屋体育场道北办公楼及车库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海伦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屋体育场道北办公楼及车库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屋
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4)绥公共 (略) 鑫莱租拍11第19号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简称委托人)现委托黑 (略)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房屋所有人: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座落: (略) 海伦镇内
序号 | 位 置 | 租赁年限 | 面积约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1 | 体育场道北办公楼及车库( (略) 收费站办公楼和车库原食堂,雷炎街 (略) 西临原某幼儿园所在房屋) | 5年 | 办公楼1-4层约832㎡车库约120㎡ | 17.(略)/五年 | (略)元 |
二、相关说明
1.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人;
2.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税、费、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税及土地使用税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3.结算方式:五年总租金、拍卖佣金及房屋租赁押金(略)元,成交日起两日内一次性交齐;
4.房屋状态:闲置、无产权证,成交租赁款无发票或协商解决;
5.租赁权的实现发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租赁期间应守法经营;
6.承租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未经批准不得对房屋进行拆扒、改造,装修时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更改;
7.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拍卖规则须知及《租赁合同》中所有条款执行;
8.特别说明:竞买人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上传的附件及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等资料,并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及租赁合同等予以认可;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约竞买保证金做 (略) 基本账户;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在标的原址展示;
2.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6时30分;
3.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时;
4.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5.付款方式:成交日起两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拍卖佣金及租赁押金;
6.确认书签署: (略) 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7.租赁合同签署:交齐全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联系《租赁合同》签订事宜。
四、竞买保证金 (略) 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建议竞买人提前交纳并操作剩余步骤。
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完毕后,无息返还。
五、竞买人要求
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电话: (略)
黑 (略)
2024-11-19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2024)绥公共 (略) 鑫莱拍字11第19号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委托黑 (略)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自有1套房屋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 (略) 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 (略) (略) 签文件及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对本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本人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 (略) 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
八、买受人应在两日内将成交款、拍卖佣金(总成交额2%)及租赁押 (略) 账户内。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 (略) 理。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 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cn)
自然人注册:选择自然人;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老需资料,等待核验;
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然后进行竞拍资格确认;
5、网上竞拍 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拍卖公司电话: (略)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黑 (略)
2024-11-19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屋
五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4)绥公共 (略) 鑫莱租拍11第19号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简称委托人)现委托黑 (略)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房屋所有人: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座落: (略) 海伦镇内
序号 | 位 置 | 租赁年限 | 面积约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1 | 体育场道北办公楼及车库( (略) 收费站办公楼和车库原食堂,雷炎街 (略) 西临原某幼儿园所在房屋) | 5年 | 办公楼1-4层约832㎡车库约120㎡ | 17.(略)/五年 | (略)元 |
二、相关说明
1.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人;
2.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税、费、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税及土地使用税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3.结算方式:五年总租金、拍卖佣金及房屋租赁押金(略)元,成交日起两日内一次性交齐;
4.房屋状态:闲置、无产权证,成交租赁款无发票或协商解决;
5.租赁权的实现发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租赁期间应守法经营;
6.承租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未经批准不得对房屋进行拆扒、改造,装修时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更改;
7.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拍卖规则须知及《租赁合同》中所有条款执行;
8.特别说明:竞买人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上传的附件及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等资料,并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及租赁合同等予以认可;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约竞买保证金做 (略) 基本账户;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在标的原址展示;
2.网上报名、交纳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6时30分;
3.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时;
4.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5.付款方式:成交日起两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拍卖佣金及租赁押金;
6.确认书签署: (略) 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7.租赁合同签署:交齐全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联系《租赁合同》签订事宜。
四、竞买保证金 (略) 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建议竞买人提前交纳并操作剩余步骤。
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完毕后,无息返还。
五、竞买人要求
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电话: (略)
黑 (略)
2024-11-19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2024)绥公共 (略) 鑫莱拍字11第19号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委托黑 (略)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自有1套房屋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略) 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 (略) 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 (略) (略) 签文件及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并对本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本人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 (略) 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
八、买受人应在两日内将成交款、拍卖佣金(总成交额2%)及租赁押 (略) 账户内。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 (略) 理。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 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cn)
自然人注册:选择自然人;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老需资料,等待核验;
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然后进行竞拍资格确认;
5、网上竞拍 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拍卖公司电话: (略)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黑 (略)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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