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珠海市香洲区宝利路99号6栋202办公等165处房地产整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珠海市香洲区宝利路99号6栋202办公等165处房地产整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5日10时至2024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区号—— (略) 页面:http://**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99号6栋202办公等 (略) 房地产,总建筑面积:#.29平方米,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共有宗地面积:#.8900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6年12月27日起2056年12月26日止【详见附件温一川评[2023]字第#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第三部分7-14页、第四部分《不动产权证书》】。
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系165个独立产权的房地产整体拍卖,部分独立产权房地产存在被分割、打通,产权界址与现状不同的情形,土地使用权为共有,未作分割,且评估报告的估价结果不包括房屋室内装修、可移动的设施、家具等物品的价值。2.上述 (略) 房地产与他人房地产存在共用通道、牵连、相邻、占用与被占用等情况,拍卖成交后,上述 (略) 理及相关分割事宜(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分割)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 (略) 理分割事宜。3.上述房地 (略) 于空置状态,原承租人已自行腾空,室内遗留物品由买受 (略) 理,拆卸、搬运、清理等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4.上述房地产现状以拍卖成交后实际交付买受人时为准,本院对房地产现状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房地产现场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房产评估报告中的现场图片及向买受人所展示的视听资料仅作参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3)浙03执671号、(2022)浙03民初165号
网拍号: (略) 拍(2024)173号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定于2024年12月4日下午3:00-3:15时安排看样。
看样联系电话(请提前联系):虞女士#。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可能存在欠缴水电及物业管理费等,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由买受人、被执行人、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另行诉讼。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6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 营业部,账号:7330 0012 0190 #)。
为了即时到账, (略) 财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略) (地址: (略) 府路5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9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略) 51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11月19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5日10时至2024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区号—— (略) 页面:http://**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99号6栋202办公等 (略) 房地产,总建筑面积:#.29平方米,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共有宗地面积:#.8900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6年12月27日起2056年12月26日止【详见附件温一川评[2023]字第#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第三部分7-14页、第四部分《不动产权证书》】。
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系165个独立产权的房地产整体拍卖,部分独立产权房地产存在被分割、打通,产权界址与现状不同的情形,土地使用权为共有,未作分割,且评估报告的估价结果不包括房屋室内装修、可移动的设施、家具等物品的价值。2.上述 (略) 房地产与他人房地产存在共用通道、牵连、相邻、占用与被占用等情况,拍卖成交后,上述 (略) 理及相关分割事宜(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分割)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 (略) 理分割事宜。3.上述房地 (略) 于空置状态,原承租人已自行腾空,室内遗留物品由买受 (略) 理,拆卸、搬运、清理等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4.上述房地产现状以拍卖成交后实际交付买受人时为准,本院对房地产现状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房地产现场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房产评估报告中的现场图片及向买受人所展示的视听资料仅作参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3)浙03执671号、(2022)浙03民初165号
网拍号: (略) 拍(2024)173号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定于2024年12月4日下午3:00-3:15时安排看样。
看样联系电话(请提前联系):虞女士#。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的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可能存在欠缴水电及物业管理费等,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由买受人、被执行人、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另行诉讼。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5年1月6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 (略) 营业部,账号:7330 0012 0190 #)。
为了即时到账, (略) 财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略) (地址: (略) 府路5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9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略) 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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