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南桥路990、992、994号房屋租赁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南桥路990、992、994号房屋租赁
公开招租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南桥路990、992、994号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 JT2024SHA(略) | 业务负责人 | 赵菲菲 |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1-(略)-124 | ||
出租底价 | (略) 元/年 | ||
2024-11-20 |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11-26 | ||
保证金账号 |
资产信息-位置 | 上海 (略) 川沙新镇妙 (略) 990-1018号 | ||
权证类型 | 有证 产权证号:沪(2024)浦字不动产权第(略)号 | ||
租赁面积 | 91.10 平方米 | 租赁用途 | 商业 风险提示:若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承租方承租后如需办理营业执照等事项,相应风险需自行承担。 |
业态要求 | 商业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年 | 免租期 | 0 月 |
租赁期限 | 3 月 | 交易保证金 | 1.(略)元 |
其他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必 (略) ,税收落地需在本镇; 2.意向承租方主营业务需包含文艺创作与表演 3.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上海农 (略) 提交一份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 ||
物业管理费 | 有物业管理费 由承租方直接与物业结算 | ||
水电气热等费用 | 承租方直接支付 | ||
房屋状态 | 本标的房屋尚在租赁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时间后若招租后发生移交纠纷,由出租方负责解决 | ||
房屋租赁届满期限 | 2024-12-31 | ||
意向承租方范围 |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出租方联系人 | 褚国武 | 联系人电话 | (略) |
公开招租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南桥路990、992、994号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 JT2024SHA(略) | 业务负责人 | 赵菲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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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联系电话 | 021-(略)-124 | ||
出租底价 | (略) 元/年 | ||
2024-11-20 |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11-26 | ||
保证金账号 |
资产信息-位置 | 上海 (略) 川沙新镇妙 (略) 990-1018号 | ||
权证类型 | 有证 产权证号:沪(2024)浦字不动产权第(略)号 | ||
租赁面积 | 91.10 平方米 | 租赁用途 | 商业 风险提示:若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承租方承租后如需办理营业执照等事项,相应风险需自行承担。 |
业态要求 | 商业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年 | 免租期 | 0 月 |
租赁期限 | 3 月 | 交易保证金 | 1.(略)元 |
其他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必 (略) ,税收落地需在本镇; 2.意向承租方主营业务需包含文艺创作与表演 3.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上海农 (略) 提交一份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 ||
物业管理费 | 有物业管理费 由承租方直接与物业结算 | ||
水电气热等费用 | 承租方直接支付 | ||
房屋状态 | 本标的房屋尚在租赁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时间后若招租后发生移交纠纷,由出租方负责解决 | ||
房屋租赁届满期限 | 2024-12-31 | ||
意向承租方范围 |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出租方联系人 | 褚国武 | 联系人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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