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娄涟土告字号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397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娄 (略) ,娄底大道以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400≤ 并且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97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略) (略) 405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略) (略) 405办公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缴相关税费。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涟自规条字【2024】097号)的规划要求实施。 (六)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七)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电话:0738-*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 系 人: (略) (略) 4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8-*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397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娄 (略) ,娄底大道以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400≤ 并且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397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略) (略) 405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略) (略) 405办公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缴相关税费。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涟自规条字【2024】097号)的规划要求实施。 (六)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七)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系电话:0738-*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 系 人: (略) (略) 4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8-*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