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永自然资地出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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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永自然资地出告字号

出让公告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永自然资地出告字[2024]21号)
永自然资地出告字[2024]21号 2024年11月19日
经永春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春县 (略)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97 宗地总面积: 73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蓬壶镇美林村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100≤ 并且 ≤0.600 建筑密度(%): 15.000≤ 并且 ≤30.000
绿化率(%): 30.000≤ 并且 ≤4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殡葬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殡葬用地 73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59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备注: #元的整数倍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二)报名时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若申请人是法人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委托代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97 号地块:2024年12月1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具体的规划用途、详细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要求按永春县 (略) 《关于下达永春县2023-97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永自然资规〔2024〕24号)文要求执行,供地方式按现状供地。交地工作由蓬壶镇人民政府负责。 2.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 (略) 住房和 (略) 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执行。 3. 竞得人应自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4.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设保留价。 5.竞得人应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该土地出让价款不包含契税、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税费,契税、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交土地出让金。地价款为人民币,竞得人不得以其他货币支付。蓬壶镇人民政府负责以现状条件在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地。 6.(一)永春县 (略) 凭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等手续给予办理用地手续,永 (略) 凭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等手续给予办理建房手续。 (二)根据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的规定,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略) 注册登记手续。永春县 (略) 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竞得人应当按出让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未按出让约定的期限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项的1‰加收违约金,出让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其竞得人资格,并可请求违约赔偿,除取消其竞买保证金外,还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具体事宜,详见本次挂牌文件。 9.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永春县 (略) 咨询,咨询电话:0595-#,传真:0595-#。 10.永春县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
联 系 人:永春县 (略)
联系电话:0595-#
开户单位:永春县 (略) ,永春县 (略) ,永春县 (略) ,永春县 (略) ,永春县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春支行,中国 (略) 永春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春县支行,中国银行永春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春县支行
开户账号:##,#85,#3191,#,#692

永春县 (略)
,永春县
出让公告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永自然资地出告字[2024]21号)
永自然资地出告字[2024]21号 2024年11月19日
经永春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春县 (略)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97 宗地总面积: 73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蓬壶镇美林村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100≤ 并且 ≤0.600 建筑密度(%): 15.000≤ 并且 ≤30.000
绿化率(%): 30.000≤ 并且 ≤4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殡葬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殡葬用地 73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59
现状土地条件: 无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备注: #元的整数倍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二)报名时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若申请人是法人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委托代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97 号地块:2024年12月1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0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具体的规划用途、详细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共配套设施要求按永春县 (略) 《关于下达永春县2023-97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永自然资规〔2024〕24号)文要求执行,供地方式按现状供地。交地工作由蓬壶镇人民政府负责。 2.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 (略) 住房和 (略) 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执行。 3. 竞得人应自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4.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设保留价。 5.竞得人应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该土地出让价款不包含契税、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税费,契税、 (略) 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交土地出让金。地价款为人民币,竞得人不得以其他货币支付。蓬壶镇人民政府负责以现状条件在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地。 6.(一)永春县 (略) 凭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等手续给予办理用地手续,永 (略) 凭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等手续给予办理建房手续。 (二)根据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的规定,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略) 注册登记手续。永春县 (略) 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竞得人应当按出让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未按出让约定的期限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项的1‰加收违约金,出让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其竞得人资格,并可请求违约赔偿,除取消其竞买保证金外,还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具体事宜,详见本次挂牌文件。 9.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永春县 (略) 咨询,咨询电话:0595-#,传真:0595-#。 10.永春县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
联 系 人:永春县 (略)
联系电话:0595-#
开户单位:永春县 (略) ,永春县 (略) ,永春县 (略) ,永春县 (略) ,永春县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永春支行,中国 (略) 永春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春县支行,中国银行永春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春县支行
开户账号:##,#85,#319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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