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信拍卖有限公司:尉氏县林场名下部分杨树一批拍卖公告
河南公信拍卖有限公司:尉氏县林场名下部分杨树一批拍卖公告
河南公信拍卖公告
受委托, (略) (略) (网址http://**搜索“ (略) ”) (略) 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位于河南省尉氏县水坡镇秦楼村尉氏县林场名下的编号:(略)-001国有林权证内部分杨树一批,共计约636棵拍卖,参考价:(略)元。
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11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3.1公告日起,本公司接受咨询、报名及标的展示,有意竞买者请携带合法有效证件,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3.2 现场勘察时间及位置:位于河南省尉氏县水坡镇秦楼村尉氏县林场,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勘察或自行前往勘察,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略)。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4.1网上报名及交保证金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7日10时前,保证金(略)元,参拍保证金缴纳至企业账户:
户名: (略) ;
账号:(略)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封复兴大道支行;
缴款需备注参拍标的物名称,缴款账户须与参拍人姓名一致,缴款后联系我司获取竞买资格。
4.2拍卖地点: (略) 网络竞价。
五、成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1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并于1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由委托方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
6.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费用自理;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卖。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次树木拍卖所列示的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如实物数量与拍卖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数量不一致为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款。
6.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待树木砍伐完毕,经委托方确认后给予退还;
6.4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全部扣除,买受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标的交接后7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逾期将视为违约,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若是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清运完工,不计算在之内)。
6.6竞买成交后标的交付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应在委托人监督下,按照委托人要求将树木砍伐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处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在伐树期间不得随意损坏竞标外的树木,若损坏,每损坏一棵将罚买受人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标的砍伐、装卸、运输均由买受人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事故。标的交付后,标的毁损、灭失及装卸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买受人按约定时间运输标的物完毕并无损坏竞标外的树木且标的物现场清理状况等符合委托方要求并经委托方确认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6.7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6.8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拍卖公告》、《重要提示》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拍卖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京 (略) 5号楼6号营业房
河南公信拍卖公告
受委托, (略) (略) (网址http://**搜索“ (略) ”) (略) 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位于河南省尉氏县水坡镇秦楼村尉氏县林场名下的编号:(略)-001国有林权证内部分杨树一批,共计约636棵拍卖,参考价:(略)元。
二、拍卖时间:2024年11月27日10-11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3.1公告日起,本公司接受咨询、报名及标的展示,有意竞买者请携带合法有效证件,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3.2 现场勘察时间及位置:位于河南省尉氏县水坡镇秦楼村尉氏县林场,拍卖公司统一组织勘察或自行前往勘察,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略)。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4.1网上报名及交保证金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7日10时前,保证金(略)元,参拍保证金缴纳至企业账户:
户名: (略) ;
账号:(略)1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封复兴大道支行;
缴款需备注参拍标的物名称,缴款账户须与参拍人姓名一致,缴款后联系我司获取竞买资格。
4.2拍卖地点: (略) 网络竞价。
五、成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1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并于1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由委托方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
6.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费用自理;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卖。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次树木拍卖所列示的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如实物数量与拍卖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数量不一致为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款。
6.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待树木砍伐完毕,经委托方确认后给予退还;
6.4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全部扣除,买受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标的交接后7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逾期将视为违约,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若是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按时清运完工,不计算在之内)。
6.6竞买成交后标的交付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应在委托人监督下,按照委托人要求将树木砍伐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处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在伐树期间不得随意损坏竞标外的树木,若损坏,每损坏一棵将罚买受人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标的砍伐、装卸、运输均由买受人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事故。标的交付后,标的毁损、灭失及装卸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买受人按约定时间运输标的物完毕并无损坏竞标外的树木且标的物现场清理状况等符合委托方要求并经委托方确认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6.7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6.8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拍卖公告》、《重要提示》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拍卖联系人: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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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略) 东京 (略) 5号楼6号营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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