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城关镇步行街杏林大厦大街市场105.57㎡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竹山县城关镇步行街(杏林大厦)大街市场1-2-1804(105.57㎡) |
转让底价 | 53.*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3 |
资产概述 | 房屋坐落于竹山县城关镇步行街(杏林大厦) (略) 场楼上,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栋总层数为26层(地上24层、地下2层),每套房屋层高3米,室内墙面为乳胶漆,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铺设墙砖,塑扣板吊顶,断桥铝窗户,入户防盗门,水电已入户。该房屋紧邻学校、医院、超市,交通便利,适合居住生活。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兴 (略) ( (略) )现公开对杏林大厦四套房屋(仅 房屋,不包含室内家电、家具)竞卖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竹山县 - 竹山县城关镇步行街(杏林大厦) (略) 场 |
不动产 | |
地址 | 竹山县城关镇步行街(杏林大厦) (略) 场 |
房产证号 | * |
建筑面积 | 105.57(平方米)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2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人民币*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 (略) 竹山分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 (略) 竹山分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并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 (1)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承担转让标的过户风险,转让标的的过户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予以资料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日内,完成转让标的交付,具体交付日期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欠缴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因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 (略) 理。若涉及水、电、气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及承担费用。 (4)受让方在未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前不得对转让标的擅自进行改造、利用等,如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或经济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永业行土地房 (略) 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 房地产估价报告 》( 鄂永房[2024](估)字第 SY00 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转让标的以现状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已完全认可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资产有瑕疵而拒绝接收,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人民币*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 (略) 竹山分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 (略) 竹山分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意向承买方请在公告期内将 (略) 指定账户(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竞买方,价高者得。 |
动态报价参数 | |
起始价 | * 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500.00 元人民币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1.20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2.04 10:00:00 |
限时报价期 | 90 秒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竹山县兴竹 (略) |
估值机构 | 永业行土地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08 |
评估值(万元) | 53.31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竹山县城关镇步行街(杏林大厦)大街市场1-2-1804(105.57㎡) |
转让底价 | 53.*元 |
挂牌日期 | 2024-11-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03 |
资产概述 | 房屋坐落于竹山县城关镇步行街(杏林大厦) (略) 场楼上,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栋总层数为26层(地上24层、地下2层),每套房屋层高3米,室内墙面为乳胶漆,地面铺设地板砖,墙面铺设墙砖,塑扣板吊顶,断桥铝窗户,入户防盗门,水电已入户。该房屋紧邻学校、医院、超市,交通便利,适合居住生活。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兴 (略) ( (略) )现公开对杏林大厦四套房屋(仅 房屋,不包含室内家电、家具)竞卖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竹山县 - 竹山县城关镇步行街(杏林大厦) (略) 场 |
不动产 | |
地址 | 竹山县城关镇步行街(杏林大厦) (略) 场 |
房产证号 | * |
建筑面积 | 105.57(平方米)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20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人民币*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 (略) 竹山分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 (略) 竹山分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并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 (1)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承担转让标的过户风险,转让标的的过户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予以资料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日内,完成转让标的交付,具体交付日期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欠缴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因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 (略) 理。若涉及水、电、气过户手续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及承担费用。 (4)受让方在未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前不得对转让标的擅自进行改造、利用等,如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或经济赔偿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永业行土地房 (略) 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 房地产估价报告 》( 鄂永房[2024](估)字第 SY00 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转让标的以现状交割,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已完全认可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资产有瑕疵而拒绝接收,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7)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人民币*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 (略) 竹山分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 (略) 竹山分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意向承买方请在公告期内将 (略) 指定账户(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本次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竞买方,价高者得。 |
动态报价参数 | |
起始价 | * 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500.00 元人民币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1.20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12.04 10:00:00 |
限时报价期 | 90 秒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竹山县兴竹 (略) |
估值机构 | 永业行土地房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08 |
评估值(万元) | 5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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