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极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9.3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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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极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9.35%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实极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2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18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高文骏 联系电话:#-154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10-10-22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略) 399号1幢1 (略) J1473室
经营范围 从事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元器件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生产线夹具、模具、检具、工业机器人、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自动化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工业机器人、汽车生产线夹具、模具、检具制造(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724.#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何强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0H
职工人数(人) 10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科技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党政联席会议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转让上海实极 (略) 股权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4-11-1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何强华 55.19
2 刘颖英 13.8
3 上海科技 (略) 9.35
4 上海实宜商务咨询服务中心 6.23
5 蔡晟 4.21
6 连浩 4.21
7 上海普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7
8 沈磊 2.52
9 陈燕 0.84
10 上海科创新晨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8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750.# 净利润 706.#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301.# 净利润 -309.#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信托方式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标的企业原股东连浩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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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1 重要事项风险提示.pdf
,上海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实极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2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18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高文骏 联系电话:#-154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10-10-22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略) 399号1幢1 (略) J1473室
经营范围 从事工业机器人技术、电子元器件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生产线夹具、模具、检具、工业机器人、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自动化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工业机器人、汽车生产线夹具、模具、检具制造(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万元) 724.#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 何强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0H
职工人数(人) 10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科技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党政联席会议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转让上海实极 (略) 股权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4-11-1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何强华 55.19
2 刘颖英 13.8
3 上海科技 (略) 9.35
4 上海实宜商务咨询服务中心 6.23
5 蔡晟 4.21
6 连浩 4.21
7 上海普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7
8 沈磊 2.52
9 陈燕 0.84
10 上海科创新晨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8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750.# 净利润 706.#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上海银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9-3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301.# 净利润 -309.#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得采用委托、信托方式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标的企业原股东连浩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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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事项风险提示.pdf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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