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建设中路206号门面、灵城南关教育西路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拍租交易公告
灵璧 (略) 206号门面、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
门面拍租公告
一、拍租标的
标的一:灵璧 (略) 206号门面(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9.*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二: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一间(原二宝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三: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二间(原程宝手机城)(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8.*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四: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三间(原程宝手机城)(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8.*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五: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四间(原张刚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8.*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六: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五间(原金超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7.*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七: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六间(原荣获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7.*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八: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七间(原凌凯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7.*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九: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八间(原初见服饰)(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6.*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十: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九间(原世界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6.*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十一: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十间(原创维安防)(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6.*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十二: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十一间(原时创数码)(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十三: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十二间(最西一间,门口有电线杆)(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4.*元,保证金1000元。
竞价阶梯:300元或其整倍数。
租期:3年。
二、拍租要求
1、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 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二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承租人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对租赁房屋的移交事宜,由承租人自行协调,出租方不负责协调任何事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现有标的物在竞拍中标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0、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该房屋内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来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因这些事故导致出租方的财产损失都由承租人承担。
11、现承租人参与竞租的,租金按照本次竞得价格,租期起始日从原合同到期日起计算。
三、竞租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咨询、登记及拍租、时间、地点、保证金
1、自公告之日起向拍租人提交申请,至拍租前一日17时止。
2、标的竞租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 (略) (略) 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 (略) 灵璧支行
账号:**
3、履约保证金须按拍租须知规定的数额交纳,缴纳方式:转账、现金、微信及支付宝扫码缴纳。未竞租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租成功者,保证金在首年租金交清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扣除代理费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拍租前一日17时。
4、拍租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
5、拍租地点: (略) (略) 灵璧县分中心。
五、竞租方式及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拍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报价方式进行竞争,报价高者为承租人。
六、其他
1、租金按年交纳,首年租金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其余租金在每年租期到期前交清,具体条款以正式租房合同为准,先付租金后使用。
2、承租人须按拍卖须知的规定,向拍租人交纳拍租佣金和标的评估费。
3、特别约定:买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视为违约,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由 (略) 理,如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拍租佣金均由原承租人承担。
4、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租方、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详见拍租须知。
七、联系方式
孙先生 电话:*
合肥广联 (略)
2024年11月20日
灵璧 (略) 206号门面、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
门面拍租公告
一、拍租标的
标的一:灵璧 (略) 206号门面(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3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9.*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二: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一间(原二宝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三: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二间(原程宝手机城)(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8.*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四: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三间(原程宝手机城)(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8.*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五: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四间(原张刚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8.*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六: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五间(原金超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7.*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七: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六间(原荣获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7.*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八: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七间(原凌凯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7.*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九: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八间(原初见服饰)(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6.*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十: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九间(原世界通信)(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6.*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十一: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十间(原创维安防)(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6.*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十二: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十一间(原时创数码)(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元,保证金1000元。
标的十三:灵城南 (略) 南侧灵璧县实验小学门面从东往西第十二间(最西一间,门口有电线杆)(毛坯不含装修),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3年租金起拍价4.*元,保证金1000元。
竞价阶梯:300元或其整倍数。
租期:3年。
二、拍租要求
1、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 (略) 、绿化、空地、停车场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 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二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 (略) 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承租人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对租赁房屋的移交事宜,由承租人自行协调,出租方不负责协调任何事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9、现有标的物在竞拍中标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0、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该房屋内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来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因这些事故导致出租方的财产损失都由承租人承担。
11、现承租人参与竞租的,租金按照本次竞得价格,租期起始日从原合同到期日起计算。
三、竞租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咨询、登记及拍租、时间、地点、保证金
1、自公告之日起向拍租人提交申请,至拍租前一日17时止。
2、标的竞租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户名: (略) (略) 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 (略) 灵璧支行
账号:**
3、履约保证金须按拍租须知规定的数额交纳,缴纳方式:转账、现金、微信及支付宝扫码缴纳。未竞租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租成功者,保证金在首年租金交清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扣除代理费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拍租前一日17时。
4、拍租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
5、拍租地点: (略) (略) 灵璧县分中心。
五、竞租方式及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拍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报价方式进行竞争,报价高者为承租人。
六、其他
1、租金按年交纳,首年租金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其余租金在每年租期到期前交清,具体条款以正式租房合同为准,先付租金后使用。
2、承租人须按拍卖须知的规定,向拍租人交纳拍租佣金和标的评估费。
3、特别约定:买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视为违约,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由 (略) 理,如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拍租佣金均由原承租人承担。
4、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租方、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详见拍租须知。
七、联系方式
孙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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