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白自然资让告字号
宗地编号: | 白沙县2024-BSYC-08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204.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白沙县牙叉镇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1204.5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74.#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9 | |||
起始价: | 174.#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属境外机构(含港、澳、 (略) )申请参与竞买的,需按照规定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白沙黎族自治县 (略) 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并未及时纠正的; 2.在白沙黎族自治县 (略) 内存在通过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建设用地的、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或拖欠土地出让金且未及时改正的; 3.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三)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由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审核确认并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参加的竞买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白沙县2024-BSYC-08地块 号地块:2024年12月1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3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 号)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宗地为零售商业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为不低于 200 万元/亩,不设定年度产值指标和年度税收指标,开发建设的项目产值和税收征缴按照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达产年限 5 年,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交与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的《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本次出让按净地条件出让。竞得人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土地登记手续。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项目整体建设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如造成土地闲置,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 (略) 置若干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 (略) 8号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符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白沙县2024-BSYC-08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204.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白沙县牙叉镇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1204.5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74.#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9 | |||
起始价: | 174.#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属境外机构(含港、澳、 (略) )申请参与竞买的,需按照规定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白沙黎族自治县 (略) 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并未及时纠正的; 2.在白沙黎族自治县 (略) 内存在通过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建设用地的、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或拖欠土地出让金且未及时改正的; 3.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三)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由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审核确认并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参加的竞买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到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白沙县2024-BSYC-08地块 号地块:2024年12月11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3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 号)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宗地为零售商业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为不低于 200 万元/亩,不设定年度产值指标和年度税收指标,开发建设的项目产值和税收征缴按照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达产年限 5 年,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提交与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的《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本次出让按净地条件出让。竞得人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土地登记手续。竞得人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项目整体建设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如造成土地闲置,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 (略) 置若干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 (略) 8号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符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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