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法院关于址在岵山镇阳光首府4#车库0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永 (略) 将于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 http://**/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ld=*,户名:永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泉州瑞 (略) 名下址在岵山镇阳光首府4#车库02,该车库未办理产权证,用途为车库,建筑面积36.45平方米,所在层为1层,卷闸门故障。(提示: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起拍价:*.3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022年1月1日起,全国法拍房均纳入当地限购范围。受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略) 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 (略) 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不具备购买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房抵债的, (略) 不予支持。(详见《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竞买人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具备购房资格,不得违反标的物所在地的限购政策(本标的在永春县,意向竞买人应了解永春县当地限购政策,确保具有购房资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当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应在竞买开始前提前一天(法定工作日办理,节假日无法办理)前往永 (略) 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材料,可由事先委托的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买受人身份证原件, (略) 代签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材料。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须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联系电话:0595-*。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 (略) 书面提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出后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了延时报价功能,在预定截止时间前两分钟有新的应价的,竞价时间自动延展五分钟,直到没有人竞价为止。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所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解决。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所欠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拍卖人无涉。拍卖价格为不含税费价格,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拍卖成交后,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具体的税种、税率、税费自行咨询当地税务部门。缴纳方式: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解封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拍品过户手续,缴纳买方所承担的税(费);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取得纳税(费)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凭完税 (略) 申请退还所垫付的税(费)。买受 (略) 申请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
特别说明: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 (略) 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腾空等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本院在买受人拍卖款交清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 (略) 理,本院只退回已交的价款本金(不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不作任何赔偿。
十一、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永 (略) 书面提出异议。
十二、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本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司法 (略) 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至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前,无条件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撤销拍卖的,本院只退回竞买人已交的价款本金,不计付包括不限于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不作任何赔偿。
十五、本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六、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十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可通过京 (略) 银支付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本拍卖结束后十五 (略) ,拍卖余款在2024年1月3 (略) 指定账户执行专款账户【户名:永 (略) ,开户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 9071 0100 1001 0000 0626 8000 * 注:尾款一次性一笔转入】,到期未全部缴纳拍卖余款的 (略) 理。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八、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卢法官0595-*
永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拍卖公告
(略) 永 (略) 将于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永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 http://**/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ld=*,户名:永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泉州瑞 (略) 名下址在岵山镇阳光首府4#车库02,该车库未办理产权证,用途为车库,建筑面积36.45平方米,所在层为1层,卷闸门故障。(提示: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起拍价:*.3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022年1月1日起,全国法拍房均纳入当地限购范围。受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略) 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 (略) 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不具备购买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房抵债的, (略) 不予支持。(详见《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竞买人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具备购房资格,不得违反标的物所在地的限购政策(本标的在永春县,意向竞买人应了解永春县当地限购政策,确保具有购房资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当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应在竞买开始前提前一天(法定工作日办理,节假日无法办理)前往永 (略) 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材料,可由事先委托的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买受人身份证原件, (略) 代签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材料。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 (略) 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须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联系电话:0595-*。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 (略) 书面提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出后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了延时报价功能,在预定截止时间前两分钟有新的应价的,竞价时间自动延展五分钟,直到没有人竞价为止。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所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解决。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所欠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拍卖人无涉。拍卖价格为不含税费价格,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拍卖成交后,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具体的税种、税率、税费自行咨询当地税务部门。缴纳方式: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解封过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拍品过户手续,缴纳买方所承担的税(费);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取得纳税(费)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凭完税 (略) 申请退还所垫付的税(费)。买受 (略) 申请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
特别说明: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 (略) 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腾空等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本院在买受人拍卖款交清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 (略) 理,本院只退回已交的价款本金(不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不作任何赔偿。
十一、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永 (略) 书面提出异议。
十二、网络司 (略) 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本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司法 (略) 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至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前,无条件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撤销拍卖的,本院只退回竞买人已交的价款本金,不计付包括不限于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不作任何赔偿。
十五、本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六、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十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可通过京 (略) 银支付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本拍卖结束后十五 (略) ,拍卖余款在2024年1月3 (略) 指定账户执行专款账户【户名:永 (略) ,开户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 9071 0100 1001 0000 0626 8000 * 注:尾款一次性一笔转入】,到期未全部缴纳拍卖余款的 (略) 理。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八、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卢法官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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