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鹤山01号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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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鹤山01号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租公告

江门市JCZ2024-31(鹤山01)号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 (略) 场管理规定》以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 (略) (略) 鹤山分 (略) 上挂牌方式出租挂牌编号为*(鹤山01)号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特别约定

(一)基本情况

(略) *(鹤山01)号政府储备土 (略) 沙坪 (略) 北侧;出租地块面积:土地面积1436.84平方米(详见《出租地块示意图》);其中出租用途:临时建筑用地;地块状况:土地已平整、道路通达。出租期限:两年。

(二)土地的使用(特别约定)

1、租赁标的范围内未经*方同意不得新增通讯发射设施及广告牌等。

2、地块使用时应做好洒水降尘环境防护,美化、绿化、排水等措施,所需一切费用及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3、地块临时出入口须按规范设置,并做好车辆出入管理标识。

4、竞得人必须按招租用途使用土地,如不按用途使用土地,出租人有权收回土 (略) 理。

5、竞得人使用地块不得污染土壤。如使用过程中造成土壤污染的,由竞得人负责土壤污染修复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及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使用土地时需做好地块范围周边围挡,同时不得破坏地块已有围挡和广告,并负责对围挡及广告进行维护,围挡及广告需符合创文要求。

7、地块内可建设范围详见租赁标的红线图,承租人须按程序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建设临时建筑,临街建筑及临街面围 (略) 景观要求。

二、网上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竞租保证金

本次政府储备土 (略) 上挂牌出租设有挂牌底价。挂牌出租月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4023元,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元/次。

三、竞租规则

本次政府储备土 (略) 上挂牌出租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租人。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招租。

2、与本中心签订过租约并有过违约行为者不能成为竞投人。

五、时间安排(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一)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 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二) 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 11月 27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1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时起。

六、成交确认

本次政府 (略) 上挂牌 (略) 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交易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有关资料 (略) (略) 鹤山分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方式可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或线下现场签订,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七、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及《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协议书》。如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拟出租地块由出租 (略) 理。

八、履约保证金

(一)竞得人应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实际成交月租金的3倍。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出租合同》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竞投保证金可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足。未能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生效,竞得人不得因此要求出租人履行所签订的《出租合同》。

(三)由竞投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的,多出部分1个月内由出租人不计利息退回。

九、租金付款时间和方式

签订合同后,自移交土地之日起计缴租金(特别约定的除外),承租人签订《接收租赁标的确认书》,同时,出租人每月在广东非 (略) ,按照合同金额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给承租人,承租人按通知要求进行缴款(可用微信和支付宝扫码缴款或转账,账号附通知书后),缴款后出租人可自行下载非税收统一票据。

十、土地移交条件、时间、使用及双方权利、义务

1.移交条件:出租人按现状移交。

2.移交时间、使用及双方权利、义务:按双方签订的《出租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鉴于本次出租的政府储备土地,属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出租不能影响土地供应。租赁期内如政府需要使用土地,出租人有权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承租人解除(终止)出租合同,承租人须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还租赁标的。

(二)竞投人报名前, (略) (略) 鹤山分中心查阅标的物的资料,实地查看标的物,并可向本 (略) (略) 鹤山分中心咨询。一旦报名参与竞投,即视同竞投人对标的物情况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出租人提出的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按本方案所附《出租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十二、竞租要求

本次政府储备土 (略) 上挂牌 (略) 上竞价方式实施。竞租申 (略) 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 (略) ( (略) )注册账户;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 (略) 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 (略) 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政府储备土 (略) 上挂牌出租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竞租人可在广 (略) ( (略) )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

交易业务咨询:0750-*,*;

交易业务邮箱:*@*ttp://**;

(略) (略) 鹤山分中心地址: (略) 沙坪 (略) 35号;

(略) 土地储备中心咨询:0750-*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地址: (略) 沙坪 (略) 38号。

(略) (略)

(略) (略) 鹤山分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项目附件公示:

*(鹤山01):

江门市JCZ2024-31(鹤山01)号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 (略) 场管理规定》以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 (略) (略) 鹤山分 (略) 上挂牌方式出租挂牌编号为*(鹤山01)号政府储备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特别约定

(一)基本情况

(略) *(鹤山01)号政府储备土 (略) 沙坪 (略) 北侧;出租地块面积:土地面积1436.84平方米(详见《出租地块示意图》);其中出租用途:临时建筑用地;地块状况:土地已平整、道路通达。出租期限:两年。

(二)土地的使用(特别约定)

1、租赁标的范围内未经*方同意不得新增通讯发射设施及广告牌等。

2、地块使用时应做好洒水降尘环境防护,美化、绿化、排水等措施,所需一切费用及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3、地块临时出入口须按规范设置,并做好车辆出入管理标识。

4、竞得人必须按招租用途使用土地,如不按用途使用土地,出租人有权收回土 (略) 理。

5、竞得人使用地块不得污染土壤。如使用过程中造成土壤污染的,由竞得人负责土壤污染修复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及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使用土地时需做好地块范围周边围挡,同时不得破坏地块已有围挡和广告,并负责对围挡及广告进行维护,围挡及广告需符合创文要求。

7、地块内可建设范围详见租赁标的红线图,承租人须按程序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建设临时建筑,临街建筑及临街面围 (略) 景观要求。

二、网上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竞租保证金

本次政府储备土 (略) 上挂牌出租设有挂牌底价。挂牌出租月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4023元,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0元/次。

三、竞租规则

本次政府储备土 (略) 上挂牌出租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租人。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招租。

2、与本中心签订过租约并有过违约行为者不能成为竞投人。

五、时间安排(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一)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 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二) 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 11月 27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11时;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11时起。

六、成交确认

本次政府 (略) 上挂牌 (略) 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交易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有关资料 (略) (略) 鹤山分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签订方式可选择线上电子签章或线下现场签订,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七、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及《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协议书》。如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拟出租地块由出租 (略) 理。

八、履约保证金

(一)竞得人应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实际成交月租金的3倍。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出租合同》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竞投保证金可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足。未能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生效,竞得人不得因此要求出租人履行所签订的《出租合同》。

(三)由竞投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的,多出部分1个月内由出租人不计利息退回。

九、租金付款时间和方式

签订合同后,自移交土地之日起计缴租金(特别约定的除外),承租人签订《接收租赁标的确认书》,同时,出租人每月在广东非 (略) ,按照合同金额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给承租人,承租人按通知要求进行缴款(可用微信和支付宝扫码缴款或转账,账号附通知书后),缴款后出租人可自行下载非税收统一票据。

十、土地移交条件、时间、使用及双方权利、义务

1.移交条件:出租人按现状移交。

2.移交时间、使用及双方权利、义务:按双方签订的《出租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鉴于本次出租的政府储备土地,属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且出租不能影响土地供应。租赁期内如政府需要使用土地,出租人有权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承租人解除(终止)出租合同,承租人须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还租赁标的。

(二)竞投人报名前, (略) (略) 鹤山分中心查阅标的物的资料,实地查看标的物,并可向本 (略) (略) 鹤山分中心咨询。一旦报名参与竞投,即视同竞投人对标的物情况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出租人提出的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按本方案所附《出租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十二、竞租要求

本次政府储备土 (略) 上挂牌 (略) 上竞价方式实施。竞租申 (略) 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 (略) ( (略) )注册账户;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 (略) 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 (略) 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政府储备土 (略) 上挂牌出租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竞租人可在广 (略) ( (略) )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

交易业务咨询:0750-*,*;

交易业务邮箱:*@*ttp://**;

(略) (略) 鹤山分中心地址: (略) 沙坪 (略) 35号;

(略) 土地储备中心咨询:0750-*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地址: (略) 沙坪 (略) 38号。

(略) (略)

(略) (略) 鹤山分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项目附件公示:

*(鹤山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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