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88号武汉鑫城5栋1单元8层4号的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7日10时至2024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02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东吴大道88号武汉鑫城5栋1单元8层4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 (略) 东西湖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118.75㎡,专有建筑面积:97.34㎡,分摊建筑面积:21.41㎡,房屋用途:住宅,分摊土地面积:3.1㎡,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类型: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2081年8月9日,所在层/楼层:8/40,建筑结构:钢混,户型:三室两厅一厨两卫一阳台]。
评估价:96.(略)元(其中室内二次装修为2.(略)元),起拍价:54.(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35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1、评估价值包含房地产(含室内二次装修)价值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价值(消防、强弱电、电梯、暖气等)、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价值。
2、据2024年1月3日现场调查,室内有装修 (略) 于停工状态。室内的装饰装修参照:平屋顶,局部面砖外墙,局部真石漆涂料外墙,塑钢窗,防盗大门。厨房天棚粉刷乳胶漆,内墙贴瓷砖到顶;卫生间内墙贴瓷砖到顶; (略) 部安装嵌入式衣柜;阳台天棚粉刷白色乳胶漆, (略) 部粉刷乳胶漆,封闭式阳台。其余各部分均为毛坯。室内二次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3、本次拍卖公告中所做的信息披露、特别提醒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可对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若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品的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保证责任。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 (略) 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声明: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 (略) 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 (略) 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 (略) 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公告送达,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18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 (略) 支行,账号:(略)85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s://help-http://**/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略)&language=zh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调查情况摘录自武汉国佳房 (略) 编号为武汉国佳(2024)估字第FC(略)号司法评估报告、 (略) 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400-(略)(湖北 (略) )
法院监督电话:027-(略)、027-(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56号
网 址: http://**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7日10时至2024年1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02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东吴大道88号武汉鑫城5栋1单元8层4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 (略) 东西湖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118.75㎡,专有建筑面积:97.34㎡,分摊建筑面积:21.41㎡,房屋用途:住宅,分摊土地面积:3.1㎡,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类型: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2081年8月9日,所在层/楼层:8/40,建筑结构:钢混,户型:三室两厅一厨两卫一阳台]。
评估价:96.(略)元(其中室内二次装修为2.(略)元),起拍价:54.(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35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1、评估价值包含房地产(含室内二次装修)价值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价值(消防、强弱电、电梯、暖气等)、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价值。
2、据2024年1月3日现场调查,室内有装修 (略) 于停工状态。室内的装饰装修参照:平屋顶,局部面砖外墙,局部真石漆涂料外墙,塑钢窗,防盗大门。厨房天棚粉刷乳胶漆,内墙贴瓷砖到顶;卫生间内墙贴瓷砖到顶; (略) 部安装嵌入式衣柜;阳台天棚粉刷白色乳胶漆, (略) 部粉刷乳胶漆,封闭式阳台。其余各部分均为毛坯。室内二次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3、本次拍卖公告中所做的信息披露、特别提醒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可对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若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品的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保证责任。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 (略) 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声明: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 (略) 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 (略) 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 (略) 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公告送达,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18日1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 (略) 支行,账号:(略)85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s://help-http://**/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略)&language=zh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调查情况摘录自武汉国佳房 (略) 编号为武汉国佳(2024)估字第FC(略)号司法评估报告、 (略) 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告知单。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400-(略)(湖北 (略) )
法院监督电话:027-(略)、027-(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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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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