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腾自然资告〔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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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腾自然资告〔2024〕15号

(略) (略)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腾自然资告〔2024〕15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系数(%)

容积率

建筑

限高(米)

其他

*

(略) 腾越街道 (略)

204

一类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15

详见《 (略) (略) 关于腾越街道*号宗地的规划条件》(腾自然资发〔2024〕81号)

70

41

0.5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0日,到云 (略) http://**)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0日,到云 (略) http://**)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在云 (略) http://**)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 (略) 上交易, (略) 上竞买申请(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云 (略) http://**)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 (略) 上参加竞买。

(二)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 (略) 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只能通过注册电子CA时绑定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且须按宗地分别一次性缴纳。

(四)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在缴纳土地价款时需缴清除土地价款以外的全部税费。分期缴纳和逾期缴纳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略) 进行开发建设或主体合法变更的,且由新公司或变更后新主体缴纳土地价款的,在按约定时限和数额缴纳第一期土地价款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原缴纳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五)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范围仅为本次拍卖的土地,交付的土地和周边状况保持现状。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成交价中。

(六)详细约定事项见《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腾自然资告〔2024〕15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 (略) 腾越街道上 (略) (略) 196号

联 系 人:陈保顺(出让手续)、彭江艳(收退款)

联系电话:0875-*(出让手续)、0875-*(收退款)

开户单位: (略) 政务 (略)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 (略)

银行账号:2300 0127 5143 3012

(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略) (略)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腾自然资告〔2024〕15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建筑系数(%)

容积率

建筑

限高(米)

其他

*

(略) 腾越街道 (略)

204

一类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

≤15

详见《 (略) (略) 关于腾越街道*号宗地的规划条件》(腾自然资发〔2024〕81号)

70

41

0.5

1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0日,到云 (略) http://**)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10日,到云 (略) http://**)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0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在云 (略) http://**)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 (略) 上交易, (略) 上竞买申请(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在云 (略) http://**)获取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相关拍卖出让文件,并按规定的操 (略) 上参加竞买。

(二)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 (略) 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只能通过注册电子CA时绑定的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存款,且须按宗地分别一次性缴纳。

(四)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价款。在缴纳土地价款时需缴清除土地价款以外的全部税费。分期缴纳和逾期缴纳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略) 进行开发建设或主体合法变更的,且由新公司或变更后新主体缴纳土地价款的,在按约定时限和数额缴纳第一期土地价款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原缴纳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五)出让人向竞得人交付拍卖标的物范围仅为本次拍卖的土地,交付的土地和周边状况保持现状。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成交价中。

(六)详细约定事项见《 (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腾自然资告〔2024〕15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 (略) 腾越街道上 (略) (略) 196号

联 系 人:陈保顺(出让手续)、彭江艳(收退款)

联系电话:0875-*(出让手续)、0875-*(收退款)

开户单位: (略) 政务 (略)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 (略)

银行账号:2300 0127 5143 3012

(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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