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东天源路南荟景新园小区2幢1单元1102室房产及-1层338号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重要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略)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 (略) 理,统一告知如下:
一、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略) 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6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 (略) 上(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拍卖(变卖)标的物 | (略) (略) 明珠大 (略) 南荟景 (略) 2幢1单元1102室房产及-1层338号车位 |
所有人 | 尤镇江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号:#、# |
询价日期 | 2024年4月8日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252.47㎡、12.65㎡ |
用途:住宅、仓储 | |
楼层:-1、11-12层/13层 | |
建筑朝向:南北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有 |
抵押:无 |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明珠大 (略) 南荟景 (略) 2幢1单元1102室房产及-1层338号车位(不动产权证号:#、#),所有人为尤镇江。(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向的竞买人, (略) 。)
起拍价:243.#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
温馨提醒:拍卖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所涉及的税费等其他费用请竞拍前自行咨询以地税收部门并以其政策为准。房屋租赁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合同不随拍下后自然解除,需提前确 (略) 置方式。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具备相关购买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敬请知悉。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标的拍卖开始前五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 (略) 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 (略) 将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购买资格的审核:司法拍卖(变卖)中的房产需遵循当地的限购政策,因各地政策会出现变化或特殊情况,请在竞拍前咨询当地房管中心或相关部门,并以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根据财产所在地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自身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 (略) 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相关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七、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本次拍卖事宜,如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 (略) 书面提出,敬请知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依据相关法律原则及案件实际情况,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其他情况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 (略) 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略) 账户(逾期未缴纳者且 (略) 书面申请的将视其为悔拍,敬请知悉),也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淘宝拍卖客服:400-822-2870。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榆林城西支行
账 号:#3961
开户联行号:#
备注:交纳尾款时请详细备注,如:姓名+竞买标的名称+拍卖尾款。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举报监督电话:09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略) 解释为准。
任法官:# (办案人员)
拍辅咨询电话:400-611-5155(拍卖流程咨询)
本案执行案号:(2023)陕08执恢183号
本案执行依据:(2015)榆阳公证执字第62号
淘宝拍卖咨询:400-822-2870
特别提醒: (略)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联系。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重要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略)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 (略) 理,统一告知如下:
一、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略) 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6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 (略) 上(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拍卖(变卖)标的物 | (略) (略) 明珠大 (略) 南荟景 (略) 2幢1单元1102室房产及-1层338号车位 |
所有人 | 尤镇江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号:#、# |
询价日期 | 2024年4月8日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252.47㎡、12.65㎡ |
用途:住宅、仓储 | |
楼层:-1、11-12层/13层 | |
建筑朝向:南北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有 |
抵押:无 |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明珠大 (略) 南荟景 (略) 2幢1单元1102室房产及-1层338号车位(不动产权证号:#、#),所有人为尤镇江。(备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向的竞买人, (略) 。)
起拍价:243.#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
温馨提醒:拍卖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所涉及的税费等其他费用请竞拍前自行咨询以地税收部门并以其政策为准。房屋租赁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合同不随拍下后自然解除,需提前确 (略) 置方式。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具备相关购买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敬请知悉。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标的拍卖开始前五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 (略) 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 (略) 将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购买资格的审核:司法拍卖(变卖)中的房产需遵循当地的限购政策,因各地政策会出现变化或特殊情况,请在竞拍前咨询当地房管中心或相关部门,并以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根据财产所在地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自身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 (略) 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相关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七、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本次拍卖事宜,如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 (略) 书面提出,敬请知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依据相关法律原则及案件实际情况,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其他情况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 (略) 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略) 账户(逾期未缴纳者且 (略) 书面申请的将视其为悔拍,敬请知悉),也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淘宝拍卖客服:400-822-2870。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账户
账户名称: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榆林城西支行
账 号:#3961
开户联行号:#
备注:交纳尾款时请详细备注,如:姓名+竞买标的名称+拍卖尾款。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举报监督电话:09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略) 解释为准。
任法官:# (办案人员)
拍辅咨询电话:400-611-5155(拍卖流程咨询)
本案执行案号:(2023)陕08执恢183号
本案执行依据:(2015)榆阳公证执字第62号
淘宝拍卖咨询:400-822-2870
特别提醒: (略)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联系。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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