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北路44号第三层再次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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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北路44号第三层再次招租项目

(略) 44号第三层 再次招租项目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凡与我单位有纠纷,拖欠租金或被有关征信机构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组织及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不能参与本次竞投;
    2.承租主体须为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竞租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承租人主体资格(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租主体须为在岭南街道辖内注册,并书面承诺在承租物业实际经营项目的独立核算企业;
    ②书面承诺在 (略) 注册地址迁移至承租物业运营项 (略) 外注册独立核算;
    ③书面承诺在承租后一个月内以承租物业为注 (略) 运营项目的独立核算企业。

    出租条件

    1.请意向 (略) 上报名后,必须在本项目公示期限内(请注意项目公示期限)缴纳交易保证金(*元)及现场( (略) (略) 99号107室)提交报名资料登记。未缴纳交易保证金及办理登记手续者将无资格参加竞租。
    2. (略) 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除了参加现场报名登记手续外,必须同步在 (略) (略) 站注册用户账号,并在报名期内选择报名本项目,账户名称必须与现场递交资料的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如有委托情况,账户名称必须与委托人名称一致,并在现场登记的时候提交相关授权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物业用途:办公。该物业不能作为生产、仓储、住宿、食品加工及餐饮等关联业态使用;
    2.该物业不得分租、转租;
    3.该物业不交吉。新承租人负责收回物业(出租方在合同产权等资料提供上予以协助),且不得以不能实际使用作为理由抗辩缴纳租金;
    4.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原租约到2024年11月15日届满);
    5.岭南街道“四上”企业优先。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略) 44号第三层 再次招租项目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凡与我单位有纠纷,拖欠租金或被有关征信机构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组织及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不能参与本次竞投;
    2.承租主体须为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竞租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承租人主体资格(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租主体须为在岭南街道辖内注册,并书面承诺在承租物业实际经营项目的独立核算企业;
    ②书面承诺在 (略) 注册地址迁移至承租物业运营项 (略) 外注册独立核算;
    ③书面承诺在承租后一个月内以承租物业为注 (略) 运营项目的独立核算企业。

    出租条件

    1.请意向 (略) 上报名后,必须在本项目公示期限内(请注意项目公示期限)缴纳交易保证金(*元)及现场( (略) (略) 99号107室)提交报名资料登记。未缴纳交易保证金及办理登记手续者将无资格参加竞租。
    2. (略) 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除了参加现场报名登记手续外,必须同步在 (略) (略) 站注册用户账号,并在报名期内选择报名本项目,账户名称必须与现场递交资料的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如有委托情况,账户名称必须与委托人名称一致,并在现场登记的时候提交相关授权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物业用途:办公。该物业不能作为生产、仓储、住宿、食品加工及餐饮等关联业态使用;
    2.该物业不得分租、转租;
    3.该物业不交吉。新承租人负责收回物业(出租方在合同产权等资料提供上予以协助),且不得以不能实际使用作为理由抗辩缴纳租金;
    4.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原租约到2024年11月15日届满);
    5.岭南街道“四上”企业优先。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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