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原耐火材料厂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转让公告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原耐火材料厂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原耐火材料厂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FC(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7 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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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元) | (略).00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 (略) 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自行与转让方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转让标的中的设备为废旧资产,标的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装运,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4.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转让标的 (略) 置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拉运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签署相关安全协议,自觉接受现场监督。在拉 (略) 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一切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与 (略) 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5.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6.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8.转让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房屋破损闲置,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9.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等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等相关事项的入户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2.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
交 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节假日除外)。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纳金额(略),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竞得转让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联系 | 报名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略) 闫经理(略) 0937-(略)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苏女士(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20号金地标大厦4楼 | |
其 他 | 1. (略) 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名称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原耐火材料厂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FC(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7 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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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元) | (略).00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 (略) 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自行与转让方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转让标的中的设备为废旧资产,标的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装运,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4.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转让标的 (略) 置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拉运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签署相关安全协议,自觉接受现场监督。在拉 (略) 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一切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与 (略) 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5.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6.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8.转让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房屋破损闲置,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9.转让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等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等相关事项的入户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2.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
交 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节假日除外)。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纳金额(略),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竞得转让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联系 | 报名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略) 闫经理(略) 0937-(略)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苏女士(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略) 20号金地标大厦4楼 | |
其 他 | 1. (略) 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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