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肇庆市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车位标线翻新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肇庆市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车位标线翻新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略) 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维护管理,完善分道线、车位线等标识,最大程度保障车辆来往行驶和安全停靠,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我局现公 (略) 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标线翻新工程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述要
(一)项目名称: (略) 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标线翻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要求: (略) 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共设车位859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2个。现计划对该停车场开展标线翻新工作,工程内容具体为:
1、铲除及清理原标线:车位线859个、分道线约3850m、各类地面箭头标志约112个(未含车位内箭头标志);
2、车位线及分道线划线施工:施工采用热熔标线,划线宽度15cm,厚度不低于2mm,划线颜色为黄色,具备良好的防滑性和反光性,其中:车位线859个(含编号、箭头标志、车位平均尺寸为4.85m*2.16m)、分道线约3850m、各类地面箭头标志约112个;
3、车道双向反光警示道钉缺失补装约100只;
4、该标线翻新工程质保期为不少于两年。
(三)项目费用: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8.(略)元,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即包干价。具体费用由申报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中提出,报价采取一次报出,无二次报价。
(四)遴选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单位中按价低者得原则选出1家申报单位作为本项目承接单位。
(五)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略)方将有关资料送交(略)方。(略)方接到资料后,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该工程进行结算评审,待正式评审报告出具后,若(略)(略)双方未提出异议,则于评审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结算评审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并在广东 (略) (修缮工程)登记备案。
(二)申报单位在“信用广东”和“信用肇庆”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显示本单位未被列为失信对象,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接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成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四)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封装打包,确保密封良好,并在封面当标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粘帖密封条后加盖骑缝章,一式十份。
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 (略) 采购协调小组办公室( (略) (略) (略) 49号36幢708室,联系方式:0758-(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项目承接单位申报表
(略) 发 (略)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各有关单位:
(略) 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维护管理,完善分道线、车位线等标识,最大程度保障车辆来往行驶和安全停靠,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我局现公 (略) 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标线翻新工程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述要
(一)项目名称: (略) 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标线翻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要求: (略) 体育中心公共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共设车位859个,其中无障碍车位12个。现计划对该停车场开展标线翻新工作,工程内容具体为:
1、铲除及清理原标线:车位线859个、分道线约3850m、各类地面箭头标志约112个(未含车位内箭头标志);
2、车位线及分道线划线施工:施工采用热熔标线,划线宽度15cm,厚度不低于2mm,划线颜色为黄色,具备良好的防滑性和反光性,其中:车位线859个(含编号、箭头标志、车位平均尺寸为4.85m*2.16m)、分道线约3850m、各类地面箭头标志约112个;
3、车道双向反光警示道钉缺失补装约100只;
4、该标线翻新工程质保期为不少于两年。
(三)项目费用: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8.(略)元,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即包干价。具体费用由申报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中提出,报价采取一次报出,无二次报价。
(四)遴选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单位中按价低者得原则选出1家申报单位作为本项目承接单位。
(五)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略)方将有关资料送交(略)方。(略)方接到资料后,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该工程进行结算评审,待正式评审报告出具后,若(略)(略)双方未提出异议,则于评审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结算评审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并在广东 (略) (修缮工程)登记备案。
(二)申报单位在“信用广东”和“信用肇庆”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显示本单位未被列为失信对象,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接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成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四)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封装打包,确保密封良好,并在封面当标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粘帖密封条后加盖骑缝章,一式十份。
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 (略) 采购协调小组办公室( (略) (略) (略) 49号36幢708室,联系方式:0758-(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项目承接单位申报表
(略) 发 (略)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