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6处房屋招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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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6处房屋招租5年

项目编号: JX2024RP(略)
项目名称: 南昌 (略) 房屋招租(5年)
标的名称: 南昌大学 (略) 配电间一楼1号商铺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5.(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南区专家楼(幼儿园南侧)青南5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46.(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南区党校(16栋东面部分)青南4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42.(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南区附属中学三号楼(运输中心停车场内东侧)青南3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16.(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北区组织楼北侧(原老五食堂)青北5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4.(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北 (略) 附楼( (略) 西侧)青北1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32.(略)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11-21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28
项目简介: 南昌大学 (略) 配电间一楼1号商铺房屋招租(5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重德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出具的赣重德评报字(2024)第1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出租方沟通确认经营范围等事宜。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在装修中不得破坏房屋原有承重梁、柱、墙的结构。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批准,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符合国家的消防规范;未经出租方批准承租方不得实施装修,否则将予 (略) 罚,并责令按要求整改。如因承租方装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租方应负责全部的赔偿责任和经济、法律责任。退回场地时,承租方所安装的水电、门窗、橱柜等固定设备应当完好,并无偿地交付给出租方,不得自行拆除。 4.由于历史原因,该场地没有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承租后如果因此不能办理消防手续导致不能使用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承租后使用房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5.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出租方管理,依法经营并承担一切经营上的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 6.租赁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指定账号交纳合同期限内租金总额的5%作为房屋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租赁合同期满,租赁双方交接完毕后,出租方将相应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方。 7.承租方经营项目需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才可经营,承租方 (略) 吧、歌舞厅、按摩房、足浴等高校、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的经营和服务项目。 8.承租期间,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卫生费,具体金额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经营业态不同计算。 9.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模板》。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 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总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5年租赁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标的交付】原租赁合同到期,且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清场,出租方予以配合。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0791-(略)
项目编号: JX2024RP(略)
项目名称: 南昌 (略) 房屋招租(5年)
标的名称: 南昌大学 (略) 配电间一楼1号商铺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5.(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南区专家楼(幼儿园南侧)青南5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46.(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南区党校(16栋东面部分)青南4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42.(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南区附属中学三号楼(运输中心停车场内东侧)青南3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16.(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北区组织楼北侧(原老五食堂)青北5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4.(略)万元/年);
南昌大学青 (略) 北 (略) 附楼( (略) 西侧)青北1号房屋招租(5年)(出租底价:32.(略)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11-21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1-28
项目简介: 南昌大学 (略) 配电间一楼1号商铺房屋招租(5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重德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出具的赣重德评报字(2024)第11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进行实地踏勘,并与出租方沟通确认经营范围等事宜。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在装修中不得破坏房屋原有承重梁、柱、墙的结构。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批准,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符合国家的消防规范;未经出租方批准承租方不得实施装修,否则将予 (略) 罚,并责令按要求整改。如因承租方装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租方应负责全部的赔偿责任和经济、法律责任。退回场地时,承租方所安装的水电、门窗、橱柜等固定设备应当完好,并无偿地交付给出租方,不得自行拆除。 4.由于历史原因,该场地没有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承租后如果因此不能办理消防手续导致不能使用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承租后使用房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5.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出租方管理,依法经营并承担一切经营上的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 6.租赁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指定账号交纳合同期限内租金总额的5%作为房屋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租赁合同期满,租赁双方交接完毕后,出租方将相应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方。 7.承租方经营项目需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才可经营,承租方 (略) 吧、歌舞厅、按摩房、足浴等高校、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的经营和服务项目。 8.承租期间,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卫生费,具体金额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经营业态不同计算。 9.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模板》。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 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总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5年租赁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标的交付】原租赁合同到期,且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清场,出租方予以配合。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079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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