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华府8#楼商服3、4、6、7、8、9、11、12门交易公告
豪森华府8#楼商服3号门、4号门、6号门、7号门、8号门、9号门、11号门、12号门
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4-180)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 房屋 用途 | 层数 | 结构 | 房屋所有 权证号 | 建筑 面积 (m2) |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 评估 价值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 | 备注 |
标的1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08.67 | 肇源县祥生 (略) | 182.5656 | 27 | 182.5656 | 0.1 | 3门 |
标的2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91.27 | 肇源县祥生 (略) | 306.0320 | 45 | 306.0320 | 0.1 | 4门 |
标的3 | 商业 服务 | 1 | 混合结构 | (略) | 53.28 | 肇源县祥生 (略) | 93.2400 | 13 | 93.2400 | 0.1 | 6门 |
标的4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49.79 | 肇源县祥生 (略) | 247.1535 | 37 | 247.1535 | 0.1 | 7门 |
标的5 | 商业 服务 | 1 | 混合结构 | (略) | 49.93 | 肇源县祥生 (略) | 94.8670 | 14 | 94.8670 | 0.1 | 8门 |
标的6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99.86 | 肇源县祥生 (略) | 164.7690 | 24 | 164.7690 | 0.1 | 9门 |
标的7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49.79 | 肇源县祥生 (略) | 251.6472 | 37 | 251.6472 | 0.1 | 11门 |
标的8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25.92 | 肇源县祥生 (略) | 211.5456 | 31 | 211.5456 | 0.1 | 12门 |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 坐落 | 编号 | 面积(㎡) |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 日期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3号门 | NOD(略) | 12.35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4号门 | NOD(略) | 21.74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层6号门 | NOD(略) | 6.05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7号门 | NOD(略) | 17.03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8号门 | NOD(略) | 5.68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9号门 | NOD(略) | 11.35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11号门 | NOD(略) | 17.03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12号门 | NOD(略) | 14.31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会议决策,已经 肇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皓林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皓林评报字[2024]第060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1551.8199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 (略) 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购买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购买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购买权,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现租户若未竞得该标的,应在拍卖成功之日起30天内搬离房屋。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 (略) (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 (略) ”http://**”线上培训中自行学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 年 11 月 28 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至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 (略) (略) 在2024年12月9日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 (略) 。《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 (略) 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 (略) 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 (略) 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 (略) 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开 户 行:肇源农商银行
账 号:5500 1012 2000 0613 14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 竞得人 负责承担。
(六)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张海明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电话):(略)
标的物查看地点:肇源县肇源镇
(二) (略) (略)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9-(略)
(三) (略) 咨询电话:
(略) 技术咨询:(略)
(略) 业务受理电话:
0451-(略)、(略)、(略)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豪森华府8#楼商服3号门、4号门、6号门、7号门、8号门、9号门、11号门、12号门
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4-180)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 房屋 用途 | 层数 | 结构 | 房屋所有 权证号 | 建筑 面积 (m2) |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 评估 价值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 | 备注 |
标的1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08.67 | 肇源县祥生 (略) | 182.5656 | 27 | 182.5656 | 0.1 | 3门 |
标的2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91.27 | 肇源县祥生 (略) | 306.0320 | 45 | 306.0320 | 0.1 | 4门 |
标的3 | 商业 服务 | 1 | 混合结构 | (略) | 53.28 | 肇源县祥生 (略) | 93.2400 | 13 | 93.2400 | 0.1 | 6门 |
标的4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49.79 | 肇源县祥生 (略) | 247.1535 | 37 | 247.1535 | 0.1 | 7门 |
标的5 | 商业 服务 | 1 | 混合结构 | (略) | 49.93 | 肇源县祥生 (略) | 94.8670 | 14 | 94.8670 | 0.1 | 8门 |
标的6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99.86 | 肇源县祥生 (略) | 164.7690 | 24 | 164.7690 | 0.1 | 9门 |
标的7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49.79 | 肇源县祥生 (略) | 251.6472 | 37 | 251.6472 | 0.1 | 11门 |
标的8 | 商业 服务 | 1-2 | 混合结构 | (略) | 125.92 | 肇源县祥生 (略) | 211.5456 | 31 | 211.5456 | 0.1 | 12门 |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 坐落 | 编号 | 面积(㎡) |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 日期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3号门 | NOD(略) | 12.35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4号门 | NOD(略) | 21.74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层6号门 | NOD(略) | 6.05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7号门 | NOD(略) | 17.03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8号门 | NOD(略) | 5.68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9号门 | NOD(略) | 11.35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11号门 | NOD(略) | 17.03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肇源县祥生 (略) | (略) 四街坊豪森华府8#楼商服1-2层12号门 | NOD(略) | 14.31 | 商服用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51年11月3日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会议决策,已经 肇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皓林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皓林评报字[2024]第060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1551.8199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 (略) 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购买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购买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购买权,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现租户若未竞得该标的,应在拍卖成功之日起30天内搬离房屋。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 (略) (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 (略) ”http://**”线上培训中自行学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 年 11 月 28 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至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12月3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 (略) (略) 在2024年12月9日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 (略) 。《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 (略) 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 (略) 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 (略) 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 (略) 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开 户 行:肇源农商银行
账 号:5500 1012 2000 0613 14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 竞得人 负责承担。
(六) 肇源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张海明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电话):(略)
标的物查看地点:肇源县肇源镇
(二) (略) (略)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9-(略)
(三) (略) 咨询电话:
(略) 技术咨询:(略)
(略) 业务受理电话:
0451-(略)、(略)、(略)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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