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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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佛山建用字〔2024〕15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 (略) (略) (略) 关 (略) (略) 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佛自然资明〔2024〕249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略) (略) (略) 荷城街道下三台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农用地1.2952公顷(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合计1.2952公顷)经完善有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略) (略)

2024年8月27日


佛山建用字〔2024〕15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 (略) (略) (略) 关 (略) (略) 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佛自然资明〔2024〕249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 (略) (略) (略) 荷城街道下三台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农用地1.2952公顷(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合计1.2952公顷)经完善有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略) (略)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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