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东实业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车棚、废钢、废钢筋、储罐、精化避雷塔、输送机、泡沫罐项目-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2022GD*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置涉及的车棚、废钢、废钢筋、储罐、精化避雷塔、输送机、泡沫罐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43.*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1-21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以整体方式转让,不作分拆。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及交付,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2.本标的资产范围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现状为准, (略) 国咨土地房 (略) 出具《 (略) (略) 置涉及的车棚、废钢、废钢筋、储罐、精化避雷塔、输送机、泡沫罐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国咨(莞分)评字(2022)第*号)为限。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均予认可并无异议,受让方不能以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为由向转让方提出赔偿、退款、解除合同等诉求。 3.受让方为完成本项目资产相关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理、装卸运输、人工、水电气等方面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作业费(含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脚手架费、报拆建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行政费用、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作业期间购置保险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税金、临时雇员劳务费、《资产交易合同》履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资产交易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资产交易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回收材料所得收益全部归受让方所有。 4. 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变更或拆运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5. 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的质量、数量、性能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申请参与交易,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交易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赔偿责任。 6. 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除转让方应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外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所有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开具转让价款发票给受让方。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项目编号 | GR2022GD*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置涉及的车棚、废钢、废钢筋、储罐、精化避雷塔、输送机、泡沫罐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43.*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11-21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以整体方式转让,不作分拆。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及交付,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2.本标的资产范围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现状为准, (略) 国咨土地房 (略) 出具《 (略) (略) 置涉及的车棚、废钢、废钢筋、储罐、精化避雷塔、输送机、泡沫罐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国咨(莞分)评字(2022)第*号)为限。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均予认可并无异议,受让方不能以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为由向转让方提出赔偿、退款、解除合同等诉求。 3.受让方为完成本项目资产相关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理、装卸运输、人工、水电气等方面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作业费(含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脚手架费、报拆建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行政费用、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作业期间购置保险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税金、临时雇员劳务费、《资产交易合同》履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资产交易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资产交易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回收材料所得收益全部归受让方所有。 4. 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变更或拆运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5. 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保证交易标的的质量、数量、性能等,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申请参与交易,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交易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赔偿责任。 6. 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除转让方应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外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收到所有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开具转让价款发票给受让方。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