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法院关于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198号“锦盛房产”1幢2层商业服务、3层成套住宅、4层非成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及潼川镇新西外街森林公园内绿萝花园一宗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三台县人民法院关于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198号“锦盛房产”1幢2层商业服务、3层成套住宅、4层非成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及潼川镇新西外街森林公园内绿萝花园一宗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四川省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 (略) 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 (略) 、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 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 (略) 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 (略) 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大成房地产 (略) (略) 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 (略) 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三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四川省三 (略)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 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三 (略) (略) (略) 上( 法院账户名:三 (略) ,网址:http://**/0816/06—— (略) 页面:http://**_list.htm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198号“锦盛房产”1幢2层商业服务、3层成套住宅、4层非成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及潼川镇新西外街森林公园内绿萝花园一宗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来源:批发零售用地,房屋现空置中。
评估价:169.(略)元,起拍价:118.(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 5500元。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 息 (略) 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本次拍卖不包含可移动的装饰、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 (略) 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竞买人条件
(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 2024年12月1 (略) 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 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 2024年12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 (略) 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 (略) ;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 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已委托“四川大成房地产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等服务可联系028-(略)、(略)(大成司辅),关注微信公众号“大成司辅”完成自助预约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本次拍卖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12月18日时间:10:00-12:00/14:00-16:00,如截止2024年12月17日17时前无人预约看样,则取消此次集中看样。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 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 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 (略) (略) 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三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三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略) 支行,账号:(略)8959)转账时请备注:“买受人姓名+(2024)川0722执恢307号拍卖成交款”。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15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 (略) 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略) 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 (略) 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 (略)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 (略) 办理退费手续, (略) 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 (略) (略) 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 (略) 理,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 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
标的物咨询电话:028-(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0816-(略)
四川省三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四川省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 (略) 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 (略) 、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 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 (略) 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 (略) 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大成房地产 (略) (略) 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 (略) 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三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四川省三 (略)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 2024年12月23日10时至2024年12月24日10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三 (略) (略) (略) 上( 法院账户名:三 (略) ,网址:http://**/0816/06—— (略) 页面:http://**_list.htm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198号“锦盛房产”1幢2层商业服务、3层成套住宅、4层非成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及潼川镇新西外街森林公园内绿萝花园一宗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来源:批发零售用地,房屋现空置中。
评估价:169.(略)元,起拍价:118.(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 5500元。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 息 (略) 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本次拍卖不包含可移动的装饰、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 (略) 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竞买人条件
(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 2024年12月1 (略) 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 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 2024年12月1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 (略) 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 (略) ;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 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已委托“四川大成房地产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等服务可联系028-(略)、(略)(大成司辅),关注微信公众号“大成司辅”完成自助预约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本次拍卖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12月18日时间:10:00-12:00/14:00-16:00,如截止2024年12月17日17时前无人预约看样,则取消此次集中看样。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 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 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 (略) (略) 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三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三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略) 支行,账号:(略)8959)转账时请备注:“买受人姓名+(2024)川0722执恢307号拍卖成交款”。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15日内交纳尾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 (略) 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略) 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 (略) 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 (略)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 (略) 办理退费手续, (略) 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 (略) (略) 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 (略) 理,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 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 (略) 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
标的物咨询电话:028-(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081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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