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大邑县晋原镇蜀望路118号的房屋、土地以及部分酒店配套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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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大邑县晋原镇蜀望路118号的房屋、土地以及部分酒店配套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资产

(略) (略)

破产清算案资产拍卖公告

2023年11月23日,大 (略) 作出(2023)川0129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以下简称“鑫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13日作出(2023)川0129破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 (略) (略) 管理人, (略) 的清算工作。

(略)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8日10:00至2024年12月9日10:00时(延时除外)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省大 (略) ),管理人已委托“四川 (略) (略) ”作为辅拍机构(联系人:何女士,咨询电话:#)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及价格

(一)拍卖标的

本次 (略) 所有的位于大邑县晋原镇蜀望路118号的房屋、土地以及部分酒店配套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资产,本次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拍价详见附件1《鑫河酒店资产清单》。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数量、面积、体积、质量等以交付时的现实状态为准。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的外观、质量、数量等进行担保,拍卖标的的外观、质量、数量的变化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二)拍卖价格

拍卖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为75 242 076.78 元(含税)。保证金15 048 415.36 元(人民币),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整倍数)。

附件《鑫河酒店资产清单》为鑫河公司或已向管理人书面明确权属的相关方所有。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二、重要提示

(一)申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规定的职责,在 (略) (略) 的财产。

(二) (略) 财产价值最大化,根据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按现状对鑫河酒店资产整体拍卖。

(三)因鑫河酒店已停止经营,鑫河公司的房屋、酒店的配套设备设施年久失修,不排除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设备设施无法使用的情况,故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含酒店配套设备设施及经营用品)、外观、完好程度等均以交付时的现实状态为准,多不退,少不补。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质量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亦不作为对意向买受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管理人不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买受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可能之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有意者请亲自实地了解、调查和看样,买受人未作了解、调查或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相关权利状态和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风险转移

管理人将拍卖资产按现状交付至买受人后,管理人不再对拍卖资产承担看管等其他管理义务。拍卖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于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未能如期交付的,买受人应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承担拍卖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

四、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17时接受咨询。联系人:何女士,咨询电话:#。有意者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时间与方式。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公司章程等文件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管理人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代理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管理人;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在标的物开拍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无 。

七、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产生的税款、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承担。 (略) 收取的发软件服务费、辅拍费用由买方支付。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略) 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账号:#7268 ,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青龙支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鑫河公司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竞买合同,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三)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四)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即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竞买合同并重新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五) (略) 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原则上按成交价的5‰计算,具体金额以京东实际核算金额为准(详情可咨询京东客服电话)。软件服务费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支 (略) 账户。

(略) 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由 (略) 支付。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上述软件服务费, (略) 不与管理人结算保证金/成交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新汉公司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竞买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向提供本次拍卖活动的辅拍机构,支付辅拍佣金(即综合服务费)总额为成交价的2%,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到辅拍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四川 (略) (略) ,账号:#5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暑袜街支行)。

(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八)拍卖尾款、 (略) 软件服务费等费用逾期支付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品交付

(一)《鑫河酒店资产清单》中所包含的资产根据现状由管理人及已向管理人书面明确权属的所有权人向买受人交付。

(二)标的物所在地点: (略) 大邑县晋 (略) 118号。移交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点。

(三)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略) 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移交手续。

确认文件一旦签署,即表示买受人已接受标的物所有已知及或有的瑕疵。买受人成功竞的标的物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视为违约,管理人不予退还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买受人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买受人拒不办理移交手续的,在接到管理人口头或书面通知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视为交付之日。若因其他原因存在迟延交付的,在管理人通知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

(五)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材料、时间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权利现状、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买受人请亲自调查、走访和实地看样,未调查或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权利现状、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买受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软件服务费、辅拍费用等费用以及买受人在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五) (略) 拍卖方式,软件服务费、 (略) 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次拍卖所涉及的各项税金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承担的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具体标准和金额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若买受人未缴纳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原因 (略) 需承担责任的,管理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七)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金和费用。

(八)意向买受人应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勘测、检验、清点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次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联系人:何女士,咨询电话:191 3063 8010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大邑县

(略) (略)

破产清算案资产拍卖公告

2023年11月23日,大 (略) 作出(2023)川0129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以下简称“鑫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13日作出(2023)川0129破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 (略) (略) 管理人, (略) 的清算工作。

(略)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8日10:00至2024年12月9日10:00时(延时除外)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省大 (略) ),管理人已委托“四川 (略) (略) ”作为辅拍机构(联系人:何女士,咨询电话:#)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及价格

(一)拍卖标的

本次 (略) 所有的位于大邑县晋原镇蜀望路118号的房屋、土地以及部分酒店配套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资产,本次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拍价详见附件1《鑫河酒店资产清单》。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数量、面积、体积、质量等以交付时的现实状态为准。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的外观、质量、数量等进行担保,拍卖标的的外观、质量、数量的变化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二)拍卖价格

拍卖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为75 242 076.78 元(含税)。保证金15 048 415.36 元(人民币),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整倍数)。

附件《鑫河酒店资产清单》为鑫河公司或已向管理人书面明确权属的相关方所有。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二、重要提示

(一)申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规定的职责,在 (略) (略) 的财产。

(二) (略) 财产价值最大化,根据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按现状对鑫河酒店资产整体拍卖。

(三)因鑫河酒店已停止经营,鑫河公司的房屋、酒店的配套设备设施年久失修,不排除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设备设施无法使用的情况,故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含酒店配套设备设施及经营用品)、外观、完好程度等均以交付时的现实状态为准,多不退,少不补。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质量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亦不作为对意向买受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管理人不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买受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可能之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有意者请亲自实地了解、调查和看样,买受人未作了解、调查或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相关权利状态和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风险转移

管理人将拍卖资产按现状交付至买受人后,管理人不再对拍卖资产承担看管等其他管理义务。拍卖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于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未能如期交付的,买受人应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承担拍卖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

四、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17时接受咨询。联系人:何女士,咨询电话:#。有意者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时间与方式。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公司章程等文件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管理人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代理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 (略) 、管理人;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在标的物开拍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无 。

七、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产生的税款、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承担。 (略) 收取的发软件服务费、辅拍费用由买方支付。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略) 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账号:#7268 ,开户行:中国 (略) 成都青龙支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鑫河公司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竞买合同,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三)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四)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即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竞买合同并重新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五) (略) 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原则上按成交价的5‰计算,具体金额以京东实际核算金额为准(详情可咨询京东客服电话)。软件服务费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支 (略) 账户。

(略) 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由 (略) 支付。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上述软件服务费, (略) 不与管理人结算保证金/成交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新汉公司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竞买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向提供本次拍卖活动的辅拍机构,支付辅拍佣金(即综合服务费)总额为成交价的2%,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到辅拍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四川 (略) (略) ,账号:#5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暑袜街支行)。

(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八)拍卖尾款、 (略) 软件服务费等费用逾期支付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品交付

(一)《鑫河酒店资产清单》中所包含的资产根据现状由管理人及已向管理人书面明确权属的所有权人向买受人交付。

(二)标的物所在地点: (略) 大邑县晋 (略) 118号。移交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点。

(三)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略) 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移交手续。

确认文件一旦签署,即表示买受人已接受标的物所有已知及或有的瑕疵。买受人成功竞的标的物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视为违约,管理人不予退还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买受人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买受人拒不办理移交手续的,在接到管理人口头或书面通知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视为交付之日。若因其他原因存在迟延交付的,在管理人通知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

(五)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材料、时间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权利现状、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买受人请亲自调查、走访和实地看样,未调查或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权利现状、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买受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软件服务费、辅拍费用等费用以及买受人在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五) (略) 拍卖方式,软件服务费、 (略) 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本次拍卖所涉及的各项税金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承担的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具体标准和金额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若买受人未缴纳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原因 (略) 需承担责任的,管理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七)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金和费用。

(八)意向买受人应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勘测、检验、清点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次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联系人:何女士,咨询电话:191 3063 8010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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