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桓村村原文化中心厂房招租项目重发公开选取公告
一、选取条件
1、项目业主/选取人: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选取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3、项目编号:LG-NC(2024)-005-2
4、项目名称: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原文化中心厂房招租项目(重发)
二、项目概况及经营期限:
1、项目概况: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原文化中心厂房,房屋建筑面积约为840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房地产评估报告》。
2、经营期限:租期为5年,无免租期。
3、年租金要求:最低#元/年;5年最低总租金为#元。
4、用途要求:合法经营,不得私自转让。
5、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即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响应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选取代理人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被选取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被选取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被选取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选取文件的获取:
4.1本选取 (略) 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有意向的被选 (略) 上报名,报名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
4.2凡参 (略) 项目的被选取人 (略) (略) http://** (略) 站乡镇系统栏自行注册、报名,并下载选取文件。被选取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报名的,将 (略) 理。
4.3如有补充的选取文件 (略) 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被选取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选取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诚信押金:人民币2000元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时00分前。
收缴单位: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龙观支行
开户账号:#17
备注:诚信押金必须通过基本账户转入,非基本账户转入的 (略) 理;自然人选取的,由本人账户转入即可。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3 时30分;
地点:龙观乡公共交易站(龙观乡政府一号楼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选取人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选取人: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
选取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8号凯德上江邑5楼
联系人:徐苗淼、任晓云
电话:0574-#
传真:0574-#
一、选取条件
1、项目业主/选取人: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选取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3、项目编号:LG-NC(2024)-005-2
4、项目名称: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原文化中心厂房招租项目(重发)
二、项目概况及经营期限:
1、项目概况: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原文化中心厂房,房屋建筑面积约为840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房地产评估报告》。
2、经营期限:租期为5年,无免租期。
3、年租金要求:最低#元/年;5年最低总租金为#元。
4、用途要求:合法经营,不得私自转让。
5、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即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响应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选取代理人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被选取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被选取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被选取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选取文件的获取:
4.1本选取 (略) 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有意向的被选 (略) 上报名,报名期限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
4.2凡参 (略) 项目的被选取人 (略) (略) http://** (略) 站乡镇系统栏自行注册、报名,并下载选取文件。被选取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报名的,将 (略) 理。
4.3如有补充的选取文件 (略) 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被选取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选取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诚信押金:人民币2000元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时00分前。
收缴单位: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龙观支行
开户账号:#17
备注:诚信押金必须通过基本账户转入,非基本账户转入的 (略) 理;自然人选取的,由本人账户转入即可。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3 时30分;
地点:龙观乡公共交易站(龙观乡政府一号楼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选取人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选取人: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略) 龙观乡桓村村
选取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18号凯德上江邑5楼
联系人:徐苗淼、任晓云
电话:0574-#
传真: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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