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石佛中路8号恒庆名城小区11幢2单元10层10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石佛中路8号恒庆名城小区11幢2单元10层10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关于拍卖 (略) (略) (略) 8号恒庆 (略) 11幢2单元10层1002室房屋的公告
( (略) (略) (略) 特别提醒: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登记、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咨询,本院已授权(北京京信 (略) )为本次拍卖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社会上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 (略) 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 (略) 无任何关系,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8号恒庆 (略) 11幢2单元10层1002室房屋。所在楼层为10层,总建筑面积为134.33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
占有使用情况:无。
其他瑕疵情况:房屋为毛坯房,未交钥匙。
参考价:165.*元,起拍价:115.*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预展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周一上午接受咨询,法院咨询电话为010-*。
法院不组织统一预展,有意购买者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最后显示成交。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期间,或拍卖过程中,拍卖人有权撤回或暂缓拍卖,并且不向竞拍人承担任何责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些已知和未知瑕疵。建筑方位、房屋窗户朝向、改建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3.特别提示,竞买人在竞买当地房屋时,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政策规定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十五日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本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已腾空)。
6、本标的由北京京信 (略)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该公司为本标的物唯一拍卖辅助机构,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不实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用等行为,或者承诺标的物以低价成交、承诺负责房屋腾退、交付标的物,并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六、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本公告无特别说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特别强调如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房改房(成本价)、回迁房、限价房等性质的房屋,相关部门收取的综合补差款或者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物业、供暖、水、电等欠费不详,意向竞 (略) 或单位咨询,如有,全部需由买受人承担。
七、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公告中公示了标的物参考价。此公告也用于向未收到拍卖标的物参考价结果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标的物或案件利害关系人( (略) 络询价报告结果/评估报告结果/定向询价结果/当事人议价结果/法院合议庭定价结果,公示满十五日视为已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 (略) 查询。对参考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发布公告之日起2 (略) 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等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的3个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无人申报。
十、拍卖竞价前, (略) 账户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冻结。拍卖结束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缴纳:
1.法院指定收款账户(请竞买人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户):
户名:(2024)京0102执恢1725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
账号:*8858
(注意户名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符号即英文输入法下输入“( )”,因汇款人输入户名等信息错误,致使价 (略) 指定期限内缴纳的法律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
2. (略) 付款方式:登录京东页面-点击进入想拍的拍品-最下方帮 (略) 域,付款教程: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173.html
也可拨打京东热线:400-622-9586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成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置该涉案财产的法官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略) (略) (略) 关于拍卖 (略) (略) (略) 8号恒庆 (略) 11幢2单元10层1002室房屋的公告
( (略) (略) (略) 特别提醒: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登记、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咨询,本院已授权(北京京信 (略) )为本次拍卖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社会上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 (略) 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 (略) 无任何关系,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25日10时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8号恒庆 (略) 11幢2单元10层1002室房屋。所在楼层为10层,总建筑面积为134.33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
占有使用情况:无。
其他瑕疵情况:房屋为毛坯房,未交钥匙。
参考价:165.*元,起拍价:115.*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预展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周一上午接受咨询,法院咨询电话为010-*。
法院不组织统一预展,有意购买者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最后显示成交。网络司法拍卖公告期间,或拍卖过程中,拍卖人有权撤回或暂缓拍卖,并且不向竞拍人承担任何责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些已知和未知瑕疵。建筑方位、房屋窗户朝向、改建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3.特别提示,竞买人在竞买当地房屋时,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政策规定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十五日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本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已腾空)。
6、本标的由北京京信 (略)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该公司为本标的物唯一拍卖辅助机构,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不实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费用等行为,或者承诺标的物以低价成交、承诺负责房屋腾退、交付标的物,并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六、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本公告无特别说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特别强调如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房改房(成本价)、回迁房、限价房等性质的房屋,相关部门收取的综合补差款或者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物业、供暖、水、电等欠费不详,意向竞 (略) 或单位咨询,如有,全部需由买受人承担。
七、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公告中公示了标的物参考价。此公告也用于向未收到拍卖标的物参考价结果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标的物或案件利害关系人( (略) 络询价报告结果/评估报告结果/定向询价结果/当事人议价结果/法院合议庭定价结果,公示满十五日视为已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 (略) 查询。对参考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发布公告之日起2 (略) 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等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的3个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无人申报。
十、拍卖竞价前, (略) 账户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冻结。拍卖结束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缴纳:
1.法院指定收款账户(请竞买人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户):
户名:(2024)京0102执恢1725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
账号:*8858
(注意户名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符号即英文输入法下输入“( )”,因汇款人输入户名等信息错误,致使价 (略) 指定期限内缴纳的法律后果,买受人自行承担。
2. (略) 付款方式:登录京东页面-点击进入想拍的拍品-最下方帮 (略) 域,付款教程: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173.html
也可拨打京东热线:400-622-9586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并公示,成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置该涉案财产的法官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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